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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谁是赢家


    雍正一生所做的得不偿失的事情还很多。甚至从根本上讲,他做的一切都注定是得不偿失或没有意义的。比方说,他背着聚敛、操切、忌刻的骂名,清查亏空,追回赃银,填充国库,却并不知道这些银子该派上什么正经用场。国家收入最正经的用场,原本应该是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科学技术进步了,生产力发展了,才能真正做到国力增强,人民富足,社会安定。可惜,这个道理,雍正是不可能懂得的,他的儿子、孙子也不懂。结果,雍正费尽心力聚敛的财富,只不过为他子孙的挥霍和新贪官的贪墨奠定了基础,岂不悲哉?

    雍正的逻辑是:你曾静既然生在本朝,就应该知道本朝是顺天命得民心的。这显然是强词夺理。如果生在某朝就能证明某朝合理,那么,纳粹时代的德国人便都可以证明希特勒"顺天命得民心"了。曾静的逻辑也很可笑。他的逻辑是:凡是新兴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都是顺天命、得民心的。既然如此,清王朝和雍正帝也不例外。那么,新兴的王朝和在位的君主为什么"都是"顺天命、得人心的呢?因为不顺天命就无从兴起,不得人心就不能在位呀!这就既是因果倒置,也是循环论证。它使我们想起恩格斯嘲笑过的德国庸人逻辑:凡是合理的都会存在。我存在,所以我合理。它也使我们想起民国时一位军阀的逻辑:自古英雄都好色。我好色,所以我是英雄。

    上述四个部分中,最有趣的是法庭辩论。比如"奉旨问讯曾静口供十三条"的第一条就很有趣。针对曾静对大清政权和雍正皇帝的指控,特别法庭的审判官们代表被告(雍正和大清帝国)提问说,奉旨问你:你在写给岳钟琪的信中有谁该得政权、谁该当皇帝之类的话。我朝(指清朝)积德累功,太祖高皇帝(努尔哈赤)创业,太宗文皇帝(皇太极)继统,太祖高皇帝(顺治帝福临)建国。这正是顺天命、从民心、成大功、建大业、参天地、法尤世的至道。你生在本朝,难道不知列祖列宗为天命民心所归,却说什么"道义所在,天未尝有违"。这是什么意思?原告曾静答辩说:"弥天重犯(曾静自称)这些话是泛说。自古帝王之兴与帝王这在位,皆是顺天命得民心的。天命顺、民心得,从而兴起在位,即是道义之当然。弥天重犯生长楚边山谷,本乡本邑以及附近左右,并没有达人名士在朝,而所居去城市又最远,所以盛朝功绩传闻不到。"

    三、刑部大臣杭亦禄询问曾静的供词,内阁九卿对此案的审理意见,雍正对此的批复决定。在这一部分,曾静是被告,雍正又变成了法官。他的上谕和内阁的奏本,则无妨看作合议庭与最高法院大法官对量刑判决问题的讨论。

    不,他感到很窝囊,很委屈,还有点犯虚。

    这就不能不让雍正感到委屈。为了他的帝国,雍正真的是殚精竭虑,呕心沥血,十三年干了别人三十年都干不完的事,然而他的帝国的臣民却不领情,还要在背后指指戳戳,说三道四,甚至诬赖他酗酒、淫色。想想看,他一天要做那么多事情,仅朱批就要写七八千字,有时间酗酒、淫色吗?因此,雍正很想有机会向天下臣民诉说诉说。他刊行顺天命更是一个说不清的事情。因此,双方都得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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