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紧说好,很孬种地躲进小房间,但我有个但书:「晓茹姐,如果对方承认了,千万不要为难她,请出版社回收抄袭实体书、再赔偿已售出的实体书版税就好了。」晓茹姐很认真:「还要加上登报,对其他可能抄袭你的人才有警戒效果。」我:「也好,不过如果对方说她没有抄袭只是过度引用,妳就开我房间的门,我要当面跟她说,那我就提告好了大家都别啰唆。」
就这样,我一直没有走出那小房间的门。
据晓茹姐说,对方一直掉眼泪,说真的是她不对,她愿意负起一切的责任跟赔偿。气氛一直很好,就只是确认几个步骤,例如要回收并销毁那本抄袭作品,并赔偿已经实际销售出去的实体书的版税(算不法所得吧),由出版社(非该前编辑)登报致歉。
小插曲是,我们建议登在艺文版比较便宜,而对方竟觉得头版比较便宜。最后对方打电话给报纸询问头版小启事的价钱,发现超级贵的而作罢------最后当然还是买了非常小的艺文版意思意思啦。
圆满结束后,我独自回到旅社。
我一想到对方掉眼泪的画面,就觉得很难受。
我做了什么?
如果小内犯了错,被一群拥有「经纪公司」跟「专业律师」头衔陌生人给围着,她会多么害怕?我会多希望那些人能够相信她真的不会知错、后悔了。
我大概是哭了吧。
于是当晚我写了一封信给她。
这封信,从来只有小内看过。
是我珍贵的秘密。
那几乎是我一生的信仰------没有这个善良的信仰,什么战斗都是假的。
很难受,很没原则,但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是真实的,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将那天晚上我写她的那封信公开。女孩,我知道妳很可能在看我的部落格,妳放心,公布的信件里没有任何妳的资料。如果妳有任何不快,对不起。
来源: giddens <a href="mailto:
giddens@mail2000.com.tw">giddens@mail2000.com.tw</a>
收信: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日期: ed, 10 Jan 2007 22:03:28 +0800 (CSt)
标题: Re: 我是『葛蓝』的写手~向您致上最深的歉意
给XXX:
妳好,在很复杂的心情下写这封信给妳。
为了避免妳怀着揣揣不安的心情看信,破题先告诉妳,我原谅妳,并且不打算认真说教。希望这样的破题能让妳宽心。
今天你们来的时候,正如妳们所想,我实际并未在开会,而是在另一间房间写三少四壮专栏,之所以不去与会,是因为我自己知道我心肠很软,但这件事在公司的层次上需要用公司层次的方式解决,毕竟我未来还得面对可能发生的被抄袭状况,此事的处理一定要有大众警示作用。主管看穿我的心思,于是请我到他处等待。我只跟主管说,只有在一种情况下需要叫我出去,那就是妳声称文章并非抄袭而是过度引用的时候,我才想亲自出来说那我提告好了大家都别废话。<dfn>http://www.99lib?net</dfn>
如果我的缺席造成妳的不快,或不安,我向妳致歉。妳鼓起很大勇气来见我,我却必须把场面交给公司,我觉得过意不去。非常认真。
至今我依然不认同妳抄袭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的举动,只是过度低估了风险。但妳没有回避承认抄袭,我觉得,有点感动。
以前我大学时在网络上卖过一台NB,那是我辛苦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