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剧情架构的起承转合、叙述手法、呈现创意的形式是不是同样存在着高度的模仿。
不是装作立场超然,讲出来的话就比较掷地有声。
所谓的公正,更不是两边都讲一句好话,然后各损一句批评,接着各给双方一句行为指导跟语气和善的建议,才叫公正。
那算什么狗屎公正?
如果你心中肚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就不是这种假惺惺的公正法。
很多人会连珠炮说出一串他们之所以不喜欢陈水扁的原因,但说穿了,他们就只是不喜欢陈水扁罢了,陈水扁做什么都惹你厌。个人情感上的喜好导致很多后天才生出来的「说法」。同理,对很多嚷着要马英九跑去AIt申请绿卡失效证明的人来说,如果马英九真的没有绿卡,他们也不会服输地盖马英九一票。
很多事,个人喜好就是事实。
这里有很多人挺我,也许是出自大家喜欢我。
新店高中挺新店高中,好像也不需要真正的理由。
都这么单纯直接的话,虽然也点可悲(大家挺来挺去就好了),但至少有点直截了当的可爱。
比起来,我最厌恶的还是假惺惺地捅人一刀的假超然、假客观。
今天,就算发生的事件不属于法律上定义的抄袭(非常严苛),最低程度也是不道德的改写、不具原创性的改写、过度模仿原创故事架构的衍生再创作。是的,罪名可以随你高兴、斤斤计较的定义而改变,但事件的本质呢?
论述能力强的人,借着说法的超然客观隐藏住他们的恶意,去掠夺你对许多事务的自我判断能力。他越是表现得客观,面面俱到,你点的头就越多。
请问,正义有可能是面面俱到的吗?
正义,注定是要有人承受痛苦的。
------所以我们也强调的宽容。这份宽容,就是吴念真心中的知识分子典型了。
有时候,你要说公正是一种心证,也对。
假设我们明明知道一个人杀了人,证据却呈现不足,只好把他当庭释放。
是,你会说这就是法律的可贵。
但心知肚明发生了什么事的你即使不说出口,看待这个人的眼神也会改变。
法律毕竟不是良心,远远不是。而是一种「处理方式」。
知识分子永远不缺高超的处理方式,缺的都是良心。
当你知道什么是对的时候,不顾社会观感的压力,勇敢地捍卫它,这是另一种我很憧憬的知识分子典型。老实说现在的我根本办不到。
我只是有限度地去追寻属于我的正义。我心知肚明不是每个人都相信我说的话。我也会气馁。我也在意别人对我的误解。
我也会用「我被伤害了」这么娘炮的字眼。
强兽人朱学恒跟我不一样。
只见过两次面的他,在这件事上的出手完全震慑住了我。
他就是这一类型的知识分子。朱学恒很有力量,也相信自己做的事是对的。
有个网友说:「朱大一向乐于被卷进各种事件中,以发表自己的真知宅见。」很大程度说明了朱学恒在正义上的霸气。还是该说他脸皮厚。
朱学恒在网络上举办的「道德投票」
p://blogs.myoops.org/lucifer.pe 空前的极具争议性,让他饱受冷言冷语的挑战,但他一副铁铮铮的无动于衷,却也带给我很大的启发。
是啊,为什么不相信每个人都有真知灼见的判断力呢?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道德议题,这个世界上就只有五个人可以决定呢(而且还不愿意决定两次)?
朱学恒说:「我相信群众智慧,我相信维基百科虽然不正确,但会持续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