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幸福
,这只不过是一顿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早餐而已。
二狗之所以在那一刹那曾感觉到幸福,那是因为二狗对这份早餐憧憬过、畅想过。
再比如说,大概五年以前,二狗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当时两个人由于某种特定的原因基本每天白天都在一起,想不在一起都不行,时间长达五个月。当年两个人总在一起时,二狗虽然确定自己喜欢她,但是当时却总觉得她太骄傲而且任性,所以二狗当时对她表现出来的更多是不耐烦。五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二狗再也没机会每天和她在一起共事,而且,也鲜有机会再见到她了。这时,二狗忽然发现自己是那么喜欢她,却再也没机会在一起了。那过去的五个月中二狗并不曾感觉到幸福,但那五个月却成了二狗人生最美好的回忆之一。二狗是多么想再回到那五个月,能再看到她的一颦一笑,能耍贫嘴逗她开心,也能在自己烦的时候把她气得摔电话和鼠标……
二狗当时不曾感觉到的幸福到了后来却成为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而且,这幸福,只能存在于回忆当中。
所以说,能够时时感觉到自己当时就很幸福而且幸福的感觉能够维持长久的,真不多。多数人在幸福的时候都感觉不到幸福,却都在失去幸福以后去追忆幸福。
赵红兵和高欢感觉挺幸福。当天的婚礼,他俩早在十年前就憧憬过、畅想过。他俩这始自十年前的爱情,也都在分开的几年中追忆过。
经历过沧桑,才能懂得幸福的真谛,才能懂得去珍惜幸福。
如果说把高欢比作一首歌,那么二狗认为是《喀秋莎》,高欢身上的气质,是那种优雅却不失欢快的旋律。每当看到高欢,二狗总能想起白雪皑皑的西伯利亚、布良斯克高大茂密的森林、唐努乌梁海的涓涓细流……宁静、高贵,还有点淡淡的怀旧。
如果把赵红兵比作一首歌,那么应该是张学友的《楚歌》。慷慨击缶壮志悲歌冷对世事风霜雪雨,一身铁骨浑身是胆,铠甲上是深红色的血迹,铠甲里面,是一颗憔悴的心。豪迈悲怆,侠骨柔情。
赵红兵和高欢这两个人站在一起,挺般配。男人像男人,女人像女人。
李洋挽着张岳的胳膊,脸摩挲着张岳的肩膀,一语不发,一个劲儿地看着赵红兵和高欢两个人傻笑。
看得出,李洋也很幸福。而且,她也懂什么是幸福。李洋多年来一向很痴迷张岳,尽管当地痴迷张岳的人很多,但是能长时间拥有张岳的,肯定就李洋一个。
虽然那天赵红兵没有通知太多的人,但是人还是来了不少。来的人中,有很多人赵红兵根本都不认识。这些多是因为“景仰”赵红兵才来的。
可能有人会问:一个混子的头子,有什么值得景仰的?
二狗认为,多数国人骨子里都有“混子崇拜”的情结,自古以来就已有之。其原因应该有三。
⒈自古以来,中国的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灌输的必须遵从的人与人之间相处准则有:君臣、父子、夫妇……但却很少提及“兄弟情义”这一人世间十分高尚的情操。也就是说,主流文化很少宣传兄弟情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普遍缺少兄弟情义中的理解与信任,而混子间却往往具备这些常人所不能具备的东西。顺便问一句:大家是否还记得小学《思想品德》课上的一篇课文《哥们儿义气要不得》?
⒉国人自古以来喜欢做顺民,即使对社会或者身边的人有什么不满,多数的人也不敢真正奋起一搏,但是有些混子敢。尤其是类似张岳这样敢于蔑视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混世魔王更属登峰造极,敢想常人所不敢想,敢为常人所不敢为。、之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有市场,就是这个原因。
⒊国人总是特喜欢塑造孤胆英雄式的传奇人物。翻历史课本也好,翻《史记》也罢,映入我们眼帘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