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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不醉不归。
    顶着早上的日头出发,到八九点钟天快黑的时候(新疆和内地有时差),我们终于到了喀纳斯接待站。当时喀纳斯还没有什么游客,当地也没有什么旅游服务设施,接待站的工作基本上是接待各级领导和像我们这样的摄制组以及科考队。当时到喀纳斯拍纪录片的多数是外国人,日本人居多。我们这个摄制组是国家文化部下面一个公司的项目,当时的新疆还比较落后和封闭,尤其是到了最基层的政府和牧区,只要听说是北京来的,都当你是中央来的。

    我们到了落脚的地方禾木乡(布尔津县喀纳斯民族乡乡政府所在地),热情的图瓦族朋友宰羊款待我们。根据他们的习俗,宰羊之前有一个仪式,只有被念过经的羊才能吃,我们也跟他们一起,嘴里念念有词。仪式后,我们就等着吃羊肉了。这时,我们面前已经摆上了酒杯,一扎白酒哐当放在桌子上,图瓦族朋友示意我们边喝边等。按他们的规矩,一个杯子大家得转着圈喝,每次也就是倒个小二两,主人端起来敬你,你必须一口喝下去,然后同一个杯子再倒这么多,敬下一个。然后再来第二轮、第三轮……

    我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合,当时年轻,喝起酒来也无所谓,结果这样转着喝,五分钟就是一轮,一轮一大杯,很快我就倒了。本来,快要喝高的时候,我还强撑着叫对方等一会儿,等上了菜再喝。对方不明所以地问:“羊嘛,宰上了嘛。”我说,羊肉上桌前有没有点儿凉菜下酒?给根黄瓜也行!对方又问:“要这些干什么?”我说:“喝酒啊。”对方更疑惑了:“对嘛,酒在这里嘛,喝嘛。”我摆手,表示等菜上了再喝。对方又问:“要菜干什么?”我说喝酒啊,对方又说:“酒嘛,在这里嘛。”我急了,连比带画地说:“我们,汉族人,喝酒,要吃菜,懂吗?”对方听完指着外面说:“羊嘛,煮上了嘛,现在喝酒嘛。”我直接说:“我们,要喝一口酒,吃一口菜。”对方思考了一下,摇摇头:“为什么要这样嘛,羊肉,有嘛,先喝酒嘛。”当晚羊肉上来的时候,我们已经醉得像尸体一样躺在那里,没人爬得起来了。

    在新疆的三个月,类似这样隆重的接待,大概五六天就有一次。在牧区喝酒,羊从宰到弄好可以吃,最快也要一个多钟头,而且是只有羊肉,没有别的菜。之前光是喝酒,需要喝一个半钟头,我们很少有人能坚持到羊肉上桌。后来但凡在城里的饭馆吃饭,我们就拼命点菜。

    那时在新疆的一些偏远牧区,民风淳朴到连货币的概念都没有,在善良热情的牧民心里,酒喝好了,拿你当兄弟,能送你一头羊,酒喝得不痛快,就是看不起他。我们在新疆拍片,要想融入到当地人的生活里就必须要得到当地政府和当地人的配合,否则任何事情都干不了,而让人家配合的唯一途径就是喝酒。在后来三个月的拍摄中,我们对这一点感受特别强烈。无论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锡伯族、柯尔克孜族还是哪个民族,需要他们帮助和配合的时候,他们没有什么行政命令一说,其他一切全看酒喝得高不高兴,靠这个来衡量你拿不拿他当朋友。所以我们必须喝!到了新疆,再能喝的人,喝倒也只是时间问题。有酒量的,像我们那个导演,能坚持差不多一个多钟头,像我这样的,也就二十分钟吧。在喀纳斯之后,我们很快验证了在新疆喝酒接待的基本原则—不喝醉不结束!

    刚开始,我们还总拿明天要工作、身体不好之类来推脱,结果都是“鸡同鸭讲”,人家从头到尾只有执著的两个字:喝掉!很快我就想明白了,于是彻底转变了风格。一上饭桌,酒刚倒上,主人还没敬酒,我就先站起来说:“我先敬你!”一大杯三两多就下去了。五分钟后再这么来一下,不用十分钟我就倒了,就可以回去休息了。每每这时,主人都竖起大拇指:“巴郎子,亚克西(维吾尔语‘小伙子很好’的意思)!”这就是“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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