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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才职校被迫退款


    这位负责人指出,他们尚未审批过诸如华才职校所谓培训高技术无线电维修人才的有关报告,根据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华才的相关广告应该经审批,收费得上报审批备案。最后,他表示,如果华才职校在劳动技术培训方面存在有违法行为,他们将会按有关法规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也会将校的不法行为移交给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广东省工商局消委会宣传部的江副主任也严厉指出:原则上讲,“社会力量办学”性质的学校,是一种经营行为,因此应该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这家学校在广告中说:“学费进厂后从工资中扣”,但又说:“厂方支付学费”,而实际上,学员报名时校方就收取了费用,这实际上是一种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的规定。

    广州市消委会赵科长在接受采访时也指出:华才职校方在发票上注明“本人同意一律不退款”,是不公平的,也是无效的,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如果协商不成,学员们完全有理由去法院起诉校方。

    针对华才职校以招生为名欺骗众多学员血汗钱的事,我不顾来自各方的压力,连续发表了十几篇有关此事的独家报道,在《南方都市报》的舆论监督及众多学员和部分家长的强烈要求下,9月10日,这家广州华才职校迫不得已,终于答应退学退款,前后有几十名名学员办理了退学手续,获得了部分退款。

    从9月1日起,我连续多天披露华才职校的有关问题,并最终使有关关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好的反响。报纸在靠近华才职校不远的天河棠东的一个代销点,那几日每天一早就有人等候尚未上市的《南方都市报》。由于每天的报纸一到就被人抢光,以致还有的学员特意乘车到市内的天河区售报点或到本报编辑部求购报纸。在有关部门的关注下,该校第100期、101期和102期的6个月维修班的学员共10多人已获准退学,同时也得到了部分退款。临回家前,这些学员纷纷致电报社,感谢《南方都市报》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同时,那些满怀感激的学员纷纷给我写来了感谢信。

    尽管还是有相当部分学员的退学要求被校方拒绝,但由于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主管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华才职校进行了大力整改,使得其他的还在校内学习的学员利益得到了保障,他们的学习条件很快得到了改善,不但每个宿舍里安上了电扇,学校每天还免费为学员提供开水,他们的伙食也得到了改善。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揭露华才职校骗局期间,我就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压力,经常有电话来威胁我。但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最大的压力却是来自报社的内部。因为这家华才职校是一些很有来头的老干部为了搞创收与人合作办的,听说他们也赚了不少钱。为了赚更多的钱,他们抓住一些人相信刊登在报纸上的广告的心理,大肆做一些夸大其辞的甚至是虚假的广告,就在他们做着发财梦的时候,没想到却被我这个多管闲事的小记者给坏了好事,于是不甘罢休的他们就四处活动,想方设法整我。

    就在这个9月底,也就是中秋节前夕,几个创办华才职校的老干部手持列举了我的众多“罪状”的告状信,特意跑到南方日报社来告我的黑状,要我当面向校方赔礼道歉,被我严词拒绝。后来对方又几次三番地找到报社,要求处理我,同时扬言要将我告上法庭。而令我心寒的是,某位主管领导还真的想趁机处理我。因为当初我进入《南方都市报》时,这位领导根本就不同意,因为我平时不爱拍他的马屁。他总是挑我的毛病,说我只是一个退伍兵,根本没有任何学历,又没什么新闻采访经验,还老是给报社惹是生非。幸而,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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