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报纸上向黑恶势力“叫卖”人头!
生命的同行兄弟姐妹们平添些许保障,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但令我遗憾的是,当我将此事上报报社后,由于各种原因最后没能成功。
尽管有关恐吓电话经常接到,但我每天还是坚出门采访。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此后不久,我先是在南方日报社附近的五羊新城遭受到一位彪形大汉的拦路威胁和恐吓,接着在随后的一个午夜,我骑自行车路过广州大桥时,竟然又会遭受到三个家伙刀棒乱的围截,最后被迫从珠江大桥跳入浊浪滔滔的珠江水逃生。有关详情,已在我的第一本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有较为详尽的记录,在此不再重复。
在我坚持不懈的跟踪报道下,在南方都市报和社会各界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在广大读者的强烈呼吁下,银河村治保会终于承认打人凶手系治安员所为,并再三向世东等人致歉。与此同时,兴华派出所亦通过不同方式让伤者指认凶手,并表示一定及时严惩有关责任人。
我对银河村事件长达十多天的跟踪报道,社会反响极为强烈,这种声势《南方都市报》是史无前例的;同时,在广州地区能用如此大的声势,用如此长的时间,不惜用这么多版面报道治安员违法事件,也是闻所未闻的事。
虽然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已于《南方都市报》上持续刊载了十几天,银河村治保会也迫于压力终于承认错误并道歉,有关主管部门也表明态度采取了行动,但那几名打人凶手还是没有落入法网,而且受害人的损失也未得到相应赔偿。就在这个时候,报社的几位领导认为《南方都市报》有关此事的报道已持续了这么多天,社会反响极为强烈,各地读者的强烈的反映更是大振人心。李民英、关健、程益中及任天阳等有关领导经过研究,决定再作一次集中的报道,以对此事做个总结。同时,对于一家刚走上市场的都市类报纸来说,抓住这样一宗独家的而又能引人注目的好新闻,不但能在社会公众和各地读者面前扩大社会影响,而且更能大大提高报纸的良好形象,说得通俗一点,那就是能趁机对自己的报纸进行一番炒作。
1998年1月4日下午,经过商量,编辑部整理出社会各界读者关于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大量来信和情况反映,决定尽快做成一个专题。
这天晚上,我又接到几个恐吓电话,忍无可忍之余,我当即向主编关健提出建议:在发专题的同时,请把我的照片也刊登出来?现在不是总有人要买我的人头吗?他们不是老在报社门口向保安打听我的长相吗?那么这次,就干脆把我的人头‘悬挂’在咱们的报纸上吧,谁敢要,就让他们尽管来取吧!当时,有领导认为这样做太冒险了,称本来对方不认识你,如果这个节骨眼儿上你却把照片亮相让所有仇家看清楚,岂不是给他们提供便利?
我主意已定,坦然地向关心我的领导表示:如果真的有人要来报复我,我是很难躲开的。与其这样躲躲闪闪,还不如我表明立场,通过自己的报纸,正式向天下所有不法之徒宣战!
第二天,即1月5日,《南方都市报》在头版的显著位置刊发了同事曾华锋以“本报记者”之名、题为《本报一则报道引发侨胞设立基金》的报道。编辑部同时在此文的后面对第六版的相关专题报道作了导读。在当日的第六版,编辑部用整版作了此次新闻专题报道,以《保安员违法事件备受百姓关注》为总标题,以“本报《吃霸王饭打无辜人》追踪报道反映强烈”为副题,就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之事,发表了七封各地读者对此事的强烈反响的来信,分别以《媒介要敢于向邪恶势力开火》、《清理保安败类刻不容缓》、《何人无法无天证人提供姓名》、《官兵支持本报激浊扬清》等小标题,发表了驻穗部队官兵、沙河街保安员颜学东、银河村村民向记者的举报打人凶手的来信以及署名为“佛山全体正义律师”等有关读者的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