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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警察携枪进京上访
    其实,说起来,孙恒俊之所能如此长期嚣张,除了其身后有特殊的保护伞外,更与他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违法违纪知多少?这不仅躲避不了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更避不开公安局内部多数的富有正义良知的公安干警。2002年秋,在耳闻目睹了自己供职的公安局有关人员在暴力取证案件的所作所为之后,灌云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刘金杭在沉思之余,撰写了一篇《刑讯逼供成风“爱民”传统丢尽——对干警刑讯逼供致伤少女案的调查与思考》文章。

    正因为这篇文章,刘金杭得罪了原局长马文华、副局长廖某等人。2003年9月3日,他突然因为几年前的一宗案子,被灌云县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被判刑入狱6年,二审改判为5年6个月。一些知情的警官纷纷为他打抱不平说:这两个罪名根本站不住脚,只不过是人强加给他的。

    对于灌云县公安局部分人员的行为极为愤慨并斗胆举报的,还有一位打黑刑警曹成军。

    2004年2月22日上午,春寒料峭的京城正淅淅沥沥地飘洒着第一场春雨,在北京东城区某中央部门大门前,一位身材魁梧、身着警服、佩戴警徽的中年民警,正满面泪痕地跪在大门口,双手高举材料喊冤,在寒风冷雨中长跪不起。此事当即惊动了有关领导,一位负责人接见了这位两眼通红、神情憔悴的中年民警,并热情地为他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了解到有关情况后,一位负责人紧紧地握着他的双手,安慰他说:“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派专人查处,请您放心回去吧……”随后,这位神情憔悴的民警又手持材料来到国务院信访局、公安部等继续上访……这位跪地上访的中年民警就是曹成军。这已经是他数次进京上访了。早在2001年11月14日,他曾因揭露县公安局有关领导违法违纪行为而长期遭受到打击报复,并遭到黑社会追杀,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他被迫携枪进京上访,并惊动公安部有关领导。

    曹成军今年48岁,灌云县公安局三级警督警衔,担任过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城南警务区警长。他从警27年,一直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兢兢业业,廉洁奉公,先后查办各类刑事治安案件700余起,逮捕拘留人犯700余名,调解处置各种治安民事纠纷1万余起。在他工作过的地方,有着很好的口碑。

    作为一名打黑警察,曹成军对有关局领导的违法违纪情况了如指掌。他通过长时间的调查,掌握了当地许多大案要案背后的黑幕。但其中让原局长马文华等人大动肝火、从而几乎招致杀身之祸的,是他着手负责的两宗案子。

    一宗是有关吴以法的。盗窃枪支弹药的吴以法,被枉法裁决,重罪轻判,仅判4年有期徒刑。同时因办案人员公然制造假病历,以其有精神病为由,对他保外就医,这个本应该在监狱里接受劳动改造的犯人,不但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刑期满”后,竟又能大摇大摆地回到公安局上班,并且一直平步青云,一路被人提拔,竟然成为部门的领导!

    从1999年初开始,富有正义感的曹成军就此案四处举报,得罪了有关领导,激怒了灌云县公安局原局长马文华、政委宋某某及副局长廖某等人。由于曹的举报,马文华等人害怕连累自己,后来想法让吴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曹的愤而举报却给自己埋下了灾祸。

    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一份1980年11月11日灌云县人民法院(80)灌法刑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来看看吧——

    被告吴以法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枪管、子弹、雷管等军危险爆炸品,数量较大,性质严重,影响较坏,已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判处被告吴以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1980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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