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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自有真情在
:在被告北戴河医院下岗了》为大标题,以整版篇幅,发表了该报记者张伟杰和陈明对此事的详细报道。

    下面是摘自相关报道的文字:

    ……从1997年实行至今,沈淑萍待岗是通过综合考评以后的结果。诉讼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医院不会因为沈淑萍告了医院就让她待岗……该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淑英不在办公室,我们找到了该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朱新心。据朱新心介绍,孙淑英外出开会去了。

    对于沈淑萍下岗属于打击报复的说法,朱新心给予了否认。

    朱新心说:“北戴河医院的末位淘汰制远不给沈淑萍安排工作。”

    记者数次问朱副院长沈淑萍数十年的工作表现,其没有正面回答。

    记者又提出疑问:“沈淑萍有证据证明,数位医院领导和某些医院职工跟沈淑萍透露,其下岗就是因为她告医院并且被相关报纸报道,给医院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朱新心表示:“如果有某些医院领导跟沈淑萍说了这样的话,那么也不能代表医院,只能代表他们个人。

    我们医院领导班子仅就沈淑萍问题跟她个人正式谈过一次话,并且有谈话记录。”

    记者为了弄清事实,向朱新心询问能否将正式谈话记录给记者看一下,朱新心一口拒绝。

    ……

    陈明气愤地说,对沈淑萍这宗案子,无论阻力多大,我们一定会继续关注此案的每一步进展。

    2003年10月,此案被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移交到河北抚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谁知,由于北戴河医院的作梗,此宗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件又经历了一波三折,其中过程很是耐人寻味:先是被告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当原告再三提出要求作司法鉴定时,却遭到该院主审法官郑某的拒绝,对方反而要求原告按照法官的意思做医学鉴定,并称如果不听话开庭就判其败诉。后经沈淑萍多次投诉,此案又被重新送回中院。2004年4月,中院指定卢龙法院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北戴河人民医院先否认没有特护,只是一级护理,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后又称特护记录被原告沈淑萍偷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被告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情况下,卢龙法院依职权委托省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原告以其诉讼案由是“医疗损害赔偿”,而不是医疗事故,故不同意法院此做法,并拒绝交纳有关鉴定费;后来,在法院的动员下,由被告北戴河医院承担有关鉴定费用。目前此宗在当地社会各界激起了强烈反响的民事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与此同时,2004年月初,北戴河区劳动人事局人事仲裁科对沈姐的人事仲裁申请给予立案。在此期间,沈姐还被位于北京海淀区某民族学院法学院的一位自称是名律师的女教师乔某某,以做司法鉴定要疏通关系为名,骗去了两万元的血汗钱。在我的帮助下,沈姐又愤而将这位要钱后从未对此案调查取证、不愿前往法院看案卷、连诉状都没写一个字、而且极为嚣张的乔某告上了法庭。2004年7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为沈姐讨回了公道。

    与此同时,在2004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在为自己的官司而四处奔波的同时,亦为沈姐的官司四处申诉,并想方设法将她的案情递交给有关人士。最终,沈姐这宗与自己的任职医院诉讼及遭受到医院打击报复的案情,引起了著名医疗专家、吉林省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河北全国人大代表曲修霞和郭文香等多名人士的高度关注,并引起了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河北省省长白克明等有关领导的重视。

    我的那场国内首宗自诉官司拖沓了5年,连开庭的机会都没有,所幸的是,打了5年官司的沈姐,她的这两宗官司都有了一定的眉目。三月的一天,她对我揶揄道说:“石野,你本来是在帮助我,真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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