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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因种族的影响,孙江成家这一家人,包括孙平玉在内,头脑单纯,社交力弱,不与外界交往。只会一家人在地里苦。勤奋是没有说的。但因极封闭,多做出许多经不起外人推敲,荒唐而幼稚的事来。

    孙江成当支书数十年,从未在哪家吃过一顿饭。法喇人有中原遗风,极好客的。客人到家,必请了坐上座。而孙江成呢,无论到哪家,无论主人如何邀,就是不上桌,都说:“我吃了来的。”主人说:“你吃了来的,也还要上桌来拈点菜吃。”孙江成说:“我吃饱了。”主人说:“嫌我家饭菜不好?就是毒药,你也来吃一碗。”孙江成就是不吃。一拉一推,经常像打架一样。害主人家饭菜在桌上冷了,却无法上桌。要拉他上桌呢,拉不去。不拉呢,岂好全家坐在堂屋中大吃大喝,而把客人冷落在火塘边,无奈何时只有全家上桌吃,把孙江成遗在火塘边,但边吃就边不安心,吃得也不舒服。而其他村干部,到哪家后,不消主人请,见要吃饭了,自觉坐上桌去,还故意说:“快拿筷子来,我肚子饿了。”主人不消邀不消请,上桌就吃,少了很多麻烦。随便拈点菜吃了,就退席,主人问时,就说在家吃了才来的,饱了。主人也就觉没有对不住客人的。结果就很欢迎其他村干部,而讨厌孙江成。不单在村里,到乡上、县上开会也是这样。开会的车费要报账,吃住都有补助。任何村干部去开会,都要坐车,并一样不带。孙江成呢,烙上一摞荞麦粑粑,帆布包一背,就上路了。走到县上,开完会吃饭时,别的都去席上啃大鱼大肉,他不上席,一杯开水下着,就啃他的荞麦粑粑。而且凡去开会之人,虽都是村干部,家在农村,平时在家都不讲究,也和农民一样。但去开会,都找点好的衣服穿上,到会一看,虽是些村干部,还穿得都不土,不像农民了。但整个会场里就有一个土的。孙江成穿个大毡褂,坐在会场里,真是个农民。所以很显眼。米粮坝天气热,像荞麦山去的人,一到县城就忙脱衣服,光着上身一样不穿照样热得淌汗。而孙江成到米粮坝,穿的和在法喇一样,照样三四件衣服,外加羊毛毡褂,一颗汗不流。上街时,别人穿衬衣,还怕太阳晒,要走墙脚躲阴处,照样淌汗。孙江成穿了毡褂,走街中心,任太阳晒,也不流汗。整个县城的人以为稀奇。所以到县上乡上开会,乡干部村干部也都讨厌和他在一起。

    孙平玉家与孙江成家多半时候是矛的。孙江成与孙平玉矛,于是田正芬、孙平元、孙平刚等全不理孙平玉一家,不得已说到孙平玉家,就说“上边那家”。孙平玉想:我跟我爹矛了,跟你孙平元、孙平刚、孙平会何干?你们公然不理我,我又耐烦理你们?于是都不理。陈福英常说:孙家人真是无聊。这个跟那个矛了,就仿佛跟全部都矛了。一点不会分人。要是这个跟那个矛,还要中间的来劝,一矛就个个都矛。无道理。

    孙平元之子出世,按理也该取“富”字辈。但孙平元和孙平玉吵矛了,不取“富”字,因和孙平文家也是矛的,也不取“家”字,另取一“全”字,为子取名孙全荣。孙江成也不管。其实孙平元和孙平玉并没矛盾,皆因孙江成和孙平玉吵时,他来助孙江成,骂孙平玉,就这么矛了。孙平玉见他自取“全”字,想:我和你是亲弟兄,本无矛盾,你要这样干!也可以!你去干吧!孙江成不管,孙平玉更鬼火绿。

    田正芬一心望孙平元家超过孙平玉家,不断将粮、钱、布匹尽挪与孙平元家。每次数量又不多。陈福英时常看见,心中气愤。说:“脑袋瓜太蠢了!你真正要送,就叫孙平元、田永芝来,一晚上背几千斤去,我还不气!这样今天三斤,明天两升,看得人戳眼睛!还要这样借口,那样借口,令人想呕。我穷得新鲜,饿得硬气,耐烦要你施舍?”历次陈福英碰上,知她在送东西给孙平元家去,故意问:“我妈去哪里?”田正芬说:“我借孙平元家一升荞子,提去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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