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宋儒言性误点(2)
程子的门人,专做“去人欲”的工作,即是专做“去怵惕”的工作。门人中有吕原明者,乘轿渡河坠水,从者溺死,他安坐轿中,漠然不动,他是去了怵惕的人,所以见从者溺死,不生恻隐心。程子这派学说传至南渡,朱子的好友张南轩、其父张魏公,苻离之战,丧师十数万,终夜鼾声如雷,南轩还夸其父心学很精。张魏公也是去了怵惕的人,所以死人如麻,不生恻隐心。
孟子曰:“同室之人斗者救之,虽被发撄冠而救之可也。”吕原明的从者、张魏公的兵士,岂非同室之人?他们这种举动,岂不是显违孟子家法?大凡去了怵惕的人,必流于残忍。杀人不眨眼的恶贼,往往身临刑场,谈笑自苦,是其明证。程子是去了怵惕的人,所以发出“妇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议论。故戴东原曰:宋儒以理杀人。
有人问道:怵惕心不除去,遇着大患临头,我只有个畏死之心,怎能干救国救民的大事呢?我说:这却不然,在孟子是有办法的,他的方法,只是集义二字,平日专用集义的工夫,见之真,守之笃,一旦身临大事,义之所在,自然会奋不顾身的做去。所以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平日集义,把这种至大至刚的浩气养得完完全全的,并不像宋儒去人欲,平日身蹈危阶,把那种畏死之念去得干干净净的。孟子不动心,宋儒亦不动心。孟子之不动心,从积极的集义得来;宋儒之不动心,从消极的去欲得来,所走途径,完全相反。
孟子的学说:以我字为出发点,所讲的爱亲敬兄和怵惕恻隐,内部都藏有一个我字。其言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吾者我也,其者我也,处处不脱我字,孟子因为重视我字,才有“民为贵君为轻”的说法,才有“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的说法。程子倡“去人欲”的学说,专作剥削我字的工作,所以有“妇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说法。孟子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这是孟子业已判决了的定案。韩昌黎曰:“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程子极力称赏此语。公然推翻孟子定案,岂非孟门叛徒?他们还要自称承继孟子道统,真百思不解。
孔门学说,“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利己利人,合为一事。杨子为我,专讲利己,墨子兼爱,专讲利人。这都是把一个整道理,蒙着半面,只说半面。学术界公例:“学说愈偏则愈新奇,愈受人欢迎。”孟子曰:“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孔子死后,未及百年,他讲学的地方,全被杨墨夺去,孟子攘臂而起,力辟杨墨,发挥孔子推己及人的学说。在我们看来,杨子为我,只知自利,墨子兼爱,专门利人,墨子价值,似乎在杨子之上。乃孟子曰“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反把杨子放在墨子之上,认为去儒家为近,于此可见孟子之重视我字。
杨子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极端尊重我字,然杨子同时尊重他人之我。其言曰:“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不许他人拔我一毛,同时我也不拔他人一毛,其说最精,故孟子认为高出墨子之上。然由杨子之说,只能做到利己而无损于人,与孔门仁字不合。仁从二人,是人与我中间的工作。杨子学说,失去人我之关联,故为孟子所斥。
墨子摩顶放踵以利天下,其道则为损己利人,与孔门义字不合。义字从羊从我,故义字之中有个我字在;羊者祥也,美善二字皆从羊。由我择其最美最善者行之,是之谓义。事在外,择之者我也,故曰义内也。墨子兼爱,知有人不知有我,故孟子深斥之。然墨子之损我,是牺牲我一人,以救济普天下之人,知有众人之我,不知自己之我,此菩萨心肠也。其说只能行之于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