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
么“创作是无中生有”啦,
什么“艺术的社会责任感”啦,
什么“艺术与宗教相通啦”,
什么“艺术就是想象”啦,
等等等等,这些要求,指证,描述,都是巫可以承担起来的。
应该说,直到今天艺术还处在巫的形态里。
你们不妨去观察你们的艺术家朋友,再听听他们或真或假的“创作谈”,都是巫风的遗绪。当然也有拿酒遮脸借酒撒疯的世故,因为“艺术”也可以成为一种借口。
诗很早就由诵和歌演变而成,诗在中国的地位那么高,有它在中国发生太早的缘因。
中国艺术的高雅精神传之在诗。中国诗一直有舒情、韵律、意象的特点。“意象”里,“意”是催眠的结果,由“象”来完成。
将艺术独立出来,所谓纯艺术,纯小说,是人类在后来的逐步自觉,是理性。
当初巫对艺术的理性要求应该是实用,创作时则是非理性。
我对艺术理性总是觉得吉凶未卜,像我讲小说要入诗的意识,才可能将中国小说既不脱俗又脱俗,就是一种理性,所以亦是吉凶未卜,姑且听我这么一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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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我看来,曹雪芹对所有的角色都有世俗的同情,相同之情,例如宝钗,贾政等等乃至讨厌的老妈子。
写“现实主义”小说,强调所谓观察生活,这个提法我看是隔靴搔痒。
你对周遭无有同情,何以观察?有眼无珠罢了。
我主张“同情的自由”,自由是种能力,我们其实受很多束缚,例如“道德”,“时髦”,缺乏广泛的相同之情的能力,因此离自由还早。即使对诸如“道德”、“时髦”,也要有同情才完全。
刘再复早几年提过两重性格,其实人只有一重性格,类似痴呆,两重,无趣,要多重乃至不可分重,才有意思了。
写书的人愈是多重自身,对“实相”、“幻相”才愈有多种同情,相同之情,一身而有多身的相同之情。
这就要说到“想象力”,但想象力实在是做艺术的基本能力,就像男子跑百米总要近十秒才有资格进入决赛,十一秒免谈。
若认为自称现实主义的人写小说必然在说现实,是这样认为的人缺乏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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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世俗,就是活生生的多重实在,岂是好坏兴亡所能剔分的?我前面说开篇提到厌烦才子佳人小人拨乱的套路,只不过曹雪芹人重言轻了,才子佳人小人拨乱自是一重世俗趣味,犯不上这么对着干,不知曹公在天之灵以为然否?
这样一派明显的中国古典小说的世俗景观,近当代中国文学史和文学评论多不明写,或者是这样写会显得不革命没学问?那可能就是故意不挑明。
这样的结果,当然使人们羞于以世俗经验与情感来读小说,也就是胡适之先生说的“没有价值”。
周作人先生在《北平的好坏》里谈到中国戏,说“中国超阶级的升官发财多妻的腐败思想随处皆是,而在小说戏文里最为浓厚显著”,我倒觉得中国小说戏文的不自在处,因为有礼下庶人的束缚。
“没有价值”,这是时代精神,反世俗的时代精神。其实胡适之、朱自清、郑振铎诸先生后来在西方理论的影响下都做过白话小说史或俗文学史,只是有些虎头蛇尾。
相反,民初一代的革命文人,他们在世俗生活中的自为活跃,读读回忆录就令人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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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诗的意识带入世俗小说,成为中国世俗小说的一响晨钟,虽是晨钟,上午来得也实在太慢。
气长且绵,多少后人临此帖,只有气短、滥和酸。
造成了古典世俗小说的高峰,却不是暮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