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离开
反应巨大,我给她三个字,她加倍偿还给我六个字:“我们不可能的。”
于是我犯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求教于猛男。猛男说小子你别愁,这事儿大哥帮你。帮助的结果,就是莹做了猛男的女朋友。
莹见到我时要我不用难过,她其实是个很平庸很虚荣很名利的女孩子。我说我不会看错人。就算你是那样的女孩子,我也不会改变。
莹摇摇头说,我有理想,我想出国。
就这么简单?我问。出国?哪里?美国?加拿大?英国?
莹说能出国就行,随便哪个国家,实在不行,尼泊尔、印度、苏丹、埃塞俄比亚都行。
我当即甩了她一个耳光,这个耳光甩得很轻,旁人看了以为我在爱抚人家。我嚷道:你这个俗不可耐的人,中国有什么不好,你出去能干什么。莹的泪水就流了下来。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猛男的父亲十分有钱。
对于往事的回忆至此为止。虽然莹和猛男被全校公认为是财貌双全的一对儿,但是我还是不肯相信莹是这样的一种女孩。我相信莹是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的。
日子就是这样子。我就是想不通世人这么为名为利干什么,像我无名无利不是照样很快乐。这是无奈之想。如果从天而降一块上吨重的金块,只要不是掉在我头上,我还是会感谢上帝的恩惠的。
照理说我会和猛男两个人经常互相练习抗击打能力,但是事实上,我和他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不清楚我为什么和他相处得这么好。
今天坐在图书馆看一本少年杂志。这本杂志的作者写文章的口气都十分古老。口气到这份上,岁数大概要两个巴金都不止了。我不喜欢看这东西,因为我一直以为这些没有受过挫折的人是在故作沧桑。相比我比较喜欢文章下面的交友小启。尽管像征婚启事似的,但我还是以为他们是真诚的。于是,我忍不住写下我的名字,然后写道:我有才无财,愿结交五湖四海的朋友。在写学校地址的时候,我十分犹豫,但最终还是诚实地写了。
这个征友启事在三个月后刊发了。在我可怜的启事上面有个栏目叫“星星点灯”,那期“星星点灯”里介绍的星星叫小曼。小曼是女诗人的笔名。介绍里说小曼今年17岁,但已经在一些什么《校园文化研究》、《中国校园》、《少年岁月》等等我听都没听说过的刊物上发表了诗歌散文五十几首(篇),名扬海内外,并获一些听起来吓得死人的奖项的一二等奖。这还是简介,简介边上附星星的诗一首:
青春在我的指尖滑去
在我触摸年少的伤痕时
风正吹过
吹落我的白衣
落花和流水
在我的白衣间凫绕出一圈无名的年轮
年轮无名
而我有名
在名利的背后悄然收藏我的白衣
是我在飘雪季节里无尽的忧伤
却早已离开这轻狂的率真
早已离开
在我的眼中早已离开
的
白衣年代
这首诗,我读了五遍,竟然读明白了,所以说这不是一首现代诗。我的一个疑点是倒数第二行的那个“的”,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肯定有重点强调的意思,但又看不出一个“的”有什么可强调的,小曼可谓深不可测。然后,我就有点心理失衡,想这种诗我也写得出来,小曼把这么多的荣誉挂在外边,就说明她虚荣。
两个礼拜之后,发现门卫室里有我一封信。这是我在这里收到的处女信。我很欣慰这世上还有人记得我。打开信,更是令我大吃一惊。信是小曼写来的,就是那个被风吹掉衣服的少女诗人。我马上向猛男炫耀起来,因为我有了一个诗人朋友,然后我把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