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董小记
四郎作照子,并与此大同小异,此云十姐,则石氏兄弟姊妹咸擅此技矣。云照子者亦唯石氏有之,古不过称鉴称镜而已。石氏南唐人,据姚司马考之如此。”南唐人本无避宋讳之理。且湖州在宋前也属于吴越,不属南唐,梁氏自己亦以为疑,但深信姚司马考据必有所本,定为南唐,未免是千虑一失了。
但是我总还不很明白骨董究竟应该具什么条件。据说骨董原来只是说古器物,那么凡是古时的器物便都是的,虽然这时间的问题也还有点麻烦。例如巨鹿出土的宋大观年代的器物当然可以算作骨董了,那些陶器大家都知宝藏,然而午门楼上的板桌和板椅真是历史上的很好材料,却总没法去放在书房里做装饰,固然难找得第二副,就是想放也是枉然。由此看来,古器物中显然可以分两部分,一是古物,二仍是古物,但较小而可玩者,因此就常被称为古玩者是也。镜与明器大抵可以列入古玩之部罢,其余那些玩物,可玩而不古,那么当然难以冒扳华宗了。古玩的趣味,在普通玩物之上又加上几种分子。其一是古。古的好处何在,各人说法不同,要看他是哪一类的人。假如这是宗教家派的复古家,古之所以可贵者匣因其与理想的天国相近。假如这是科学家派的考古家,他便觉得高兴,能够在这些遗物上窥见古时生活的一瞥。不佞并不敢自附于哪一派,如所愿则还在那别无高古的理想与热烈的情感的第二种人。我们看了宋明的镜子未必推测古美人的梳头匀面,“颇涉遇想”,但借此知道那时照影用的是有这一种式样,就得满足,于形色花样之外又增加一点兴味罢了。再说古玩的价值其二是稀。物以稀为贵,现存的店铺还要标明只此一家以见其名贵,何况古物,书夸孤本,正是应该。不过在这一点上我不甚赞同,因为我所有的都是常有多有的货色,大抵到每一个古董摊头去一张望即可发见有类似品的。此外或者还可添加一条,其三是贵。稀则必贵,此一理也。贵则必好,大官富贾买古物如金刚宝石然,此又一理也。若不佞则无从措碎矣,赞成乎?无钱,反对乎?殆若酸蒲桃。总而言之,我所有的虽也难说贱却也决不贵。明器在国初几乎满街皆是,一个一只洋耳,镜则都在绍兴从大坊口至三块街一带地方得来,在铜店柜头杂置旧锁钥匙小件铜器的匣中检出,价约四角至六角之谱,其为我买来而不至被烊改作铜火炉者,盖偶然也。然亦有较贵者,小偷阿桂携来一镜,背作月宫图,以一元买得,此镜《藤花亭谱》亦著录,走为唐制,但今已失去。
玩骨董者应具何种条件?此亦一问题也。或曰,其人应极旧。如是则表里统一,可以养性。或曰,其人须极新。如是则世问谅解,可以免骂。此二说恐怕都有道理,不佞不能速断。但是,如果二说成立其一,于不佞皆大不利,无此资格而玩骨董,不佞亦自知其不可矣。
二十三年十月
(1934年10月作,选自《苦茶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