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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活埋①
封神传》的殷郊来。至于坑杀,那与锯拉相像,只把犯人身体埋在土中,自然不连囚笼,不用锯拉,任其自死。在《明良洪范》卷十九有一节云“记稻叶淡路守残忍事”,是很好的实例:

    “稻叶淡路守纪通为丹州褐知山之城主,生来残忍无道,恶行众多。代官中有获罪者,逮捕下狱,不详加审问,遽将其妻儿及服内亲族悉捕至,于院中掘穴,一一埋之,露出其首,上覆小木桶,朝夕启视以消遣。余人逐渐死去,唯代官苟延至七日未绝。淡路守每朝巡视,见其尚活,嘲弄之曰,妻子亲族皆死,一人独存,真罪业深重哉。代官张目曰,余命尚存,思报此恨。今妻子皆死亡,无可奈何矣。身为武士,处置亦应有方,如此相待,诚自昔所未闻之刑罚也。会当有以相报!忿恨嚼舌而死。自此淡路守遂迷乱发狂,终乃装弹鸟枪中,自点火穿胸而死。”案稻叶纪通为德川幂府创业之功臣,位为诸侯,死于庆安元年,即西历一六四八,清顺治五年也。

    外国的故事虽然说了好些,中国究竟怎样呢?殉葬与镇压之外以活埋为刑罚,这有没有前例?官刑大约是不曾有吧,虽然自袁氏军政执法处以来往往有此风说,这自然不能找出证据,只有义威上将军张宗昌在北京时活埋其汽车夫与教书先生于丰台的传说至今脍炙人口,传为美谈。若盗贼群中本无一定规律,那就难说了,不过似乎也不尽然,如中便未说起,明末张李流寇十分残暴,以杀烧剥皮为乐,(这其实也与明初的永乐皇帝清初的大兵有同好而已,还不算怎么特别,)而活埋似未列入。较载太平天国时事的有李圭著《思痛记》二卷,光绪六年(一八八0)出版,卷下纪咸丰十年(一八六0)七月间在金坛时事有云:

    “十九日汪典铁来约陆畴楷杀人,陆欣然握刀,促余同行。至文庙前殿,东西两偏室院内各有男妇大小六七十人避匿于此,已数日不食,面无人色。汪提刀趋右院,陆在左院。陆令余杀,余不应,以余已司文札不再逼而令余视其杀。刀落人死,顷刻毕数十命,地为之赤,有一二岁小儿,先置其母腹上腰截之,然后杀其母。复拉余至右院视汪杀,至则汪正在一一剖人腹焉。”光绪戊戌之冬我买得此书,民国十九年八月曾题卷首云:

    “中国民族似有嗜杀性,近三百年中张李洪杨以至义和拳诸事即其明徽,书册所说录百不及一二,至今读之犹令人惊然。今日重翻此记,益深此感。呜呼,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乎。”然而此记中亦不见有活埋的纪事焉。民国二十四年九月十九日《大公报》乃载唐山通信云:

    “玉田讯:本县鸦鸿桥北大定府庄村西野地内于本月十二日发现男尸一具,倒埋上中,地面露出两脚,经人起出,尸身上部已腐烂,由衣服体态辨出系定府庄村人王某,闻系因仇被人谋杀,该村乡长副报官检验后,于十五日由尸亲将尸抬回家中备棺掩埋。又同日城东吴各庄东北里新地内亦发现倒埋无名男尸一具,嗣由乡人起出,年约三十许,衣蓝布裤褂,全身无伤,系生前活埋,于十三日报官检验,至今尚无人认领云。”这真是--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想不到在现代中华民国河北省的治下找着了那样难得的活埋的实例。上边中外东西地乱找一阵,乱说一番,现在都可以不算,无论什么希奇事在百年以前千里之外,也就罢了,若是本月在唐山出现的事,意义略有不同,如不是可怕也总觉得值得加以注意思索吧。

    死只一个,而死法有好些,同一死法又有许多的方式。譬如窒息是一法,即设法将呼吸止住了,凡缢死,扼死,烟煤等气熏死,土囊压死,烧酒毛头纸糊脸,武大郎那样的棉被包裹上面坐人,印度黑洞的闷死,淹死,以及活埋而死,都属于这一类。本来死总不是好事,而大家对于活埋却更有凶惨之感,这是为什么呢?本来死无不是由活以至不活,活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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