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派”与“海派”
栾廷石
自从北平某先生在某报上有扬“京派”而抑“海派”之言,颇引起了一番议论。最先是上海某先生在某杂志上的不平,且引别一某先生的陈言,以为作者的籍贯,与作品并无关系,要给北平某先生一个打击。(2)其实,这是不足以服北平某先生之心的。所谓“京派”与“海派”,本不指作者的本籍而言,所指的乃是一群人所聚的地域,故“京派”非皆北平人,“海派”亦非皆上海人。梅兰芳(3)博士,戏中之真正京派也,而其本贯,则为吴下。但是,籍贯之都鄙,固不能定本人之功罪,居处的文陋,却也影响于作家的神情,孟子曰:“居移气,养移体”(4),此之谓也。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国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没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获利,而自己也赖以糊口。要而言之,不过“京派”是官的帮闲,“海派”则是商的帮忙而已。但从官得食者其情状隐,对外尚能傲然,从商得食者其情状显,到处难于掩饰,于是忘其所以者,遂据以有清浊之分。而官之鄙商,固亦中国旧习,就更使“海派”在“京派”的眼中跌落了。
而北京学界,前此固亦有其光荣,这就是五四运动的策动。现在虽然还有历史上的光辉,但当时的战士,却“功成,名遂,身退”者有之,“身稳”者有之,“身升”者更有之,好好的一场恶斗,几乎令人有“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5)之感。“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6),前年大难临头,北平的学者们所想援以掩护自己的是古文化,而惟一大事,则是古物的南迁,(7)这不是自己彻底的说明了北平所有的是什么了吗?
但北平究竟还有古物,且有古书,且有古都的人民。在北平的学者文人们,又大抵有着讲师或教授的本业,论理,研究或创作的环境,实在是比“海派”来得优越的,我希望着能够看见学术上,或文艺上的大著作。
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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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二月三日《申报·自由谈》。(2)北平某先生指沈从文,湖南凤凰人,作家。他在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八日天津《大公报·文艺副刊》第九期发表《文学者的态度》一文,批评一些文人对文学创作缺乏“认真严肃”的作风,说这类人“在上海寄生于书店,报馆,官办的杂志,在北京则寄生于大学,中学,以及种种教育机关中”;“或在北京教书,或在上海赋闲;教书的大约每月皆有三百元至五百元的固定收入,赋闲的则每礼拜必有三五次谈话会之类列席”。上海某先生,指苏汶(杜衡)。他在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上海《现代》月刊第四卷第二期发表《文人在上海》一文,为上海文人进行辩解,对“不问一切情由而用‘海派文人’这名词把所有居留在上海的文人一笔抹杀”表示不满,文中还提到:“仿佛记得鲁迅先生说过,连个人的极偶然而且往往不由自主的姓名和籍贯,都似乎也可以构成罪状而被人所讥笑,嘲讽。”此后,沈从文又发表《论“海派”》等文,曹聚仁等也参加这一争论。
(3)梅兰芳(1894—1961)名澜,字畹华,江苏泰州人,京剧表演艺术家。一九三○年梅兰芳在美国演出时,美国波摩那大学及南加州大学曾授与他文学博士的荣誉学位。
(4)“居移气,养移体”语见《孟子·尽心》。(5)“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语出宋代庄季裕《鸡肋编》:“建炎后俚语,有见当时之事者:如……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著行在卖酒醋。”
(6)“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参看本卷第13页注(5)。
(7)关于北平学者以古文化掩护自己和古物南迁,参看本卷第13页注(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