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信
党”,“喽罗”,“重女轻男”(19)……等;而且还得小心记住,倘有人说过他是文士,是法兰斯,你便万不可再用“文士”或“法兰斯”(20)字样,否则,——自然,当然又有“某籍”……等等的嫌疑了,我何必如此陷害无辜,《鲁迅致bb》决计不用,所以一直写到这里,还没有题目,且待写下去看罢。
我先前不是刚说我没有“捏造事实”么?那封信里举的却有。说是我说他“同杨荫榆女士有亲戚朋友的关系,并且吃了她许多的酒饭”了,其实都不对。杨荫榆女士的善于请酒,我说过的,或者别人也说过,并且偶见于新闻上。现在的有些公论家,自以为中立,其实却偏,或者和事主倒有亲戚,朋友,同学,同乡,……等等关系,甚至于叨光了酒饭,我也说过的。这不是明明白白的么,报社收津贴,连同业中也互讦过,但大家仍都自称为公论。至于陈教授和杨女士是亲戚而且吃了酒饭,那是陈教授自己连结起来的,我没有说曾经吃酒饭,也不能保证未曾吃酒饭,没有说他们是亲戚,也不能保证他们不是亲戚,大概不过是同乡罢,但只要不是“某籍”,同乡有什么要紧呢。绍兴有“刑名师爷”,绍兴人便都是“刑名师爷”的例,是只适用于绍兴的人们的。
我有时泛论一般现状,而无意中触着了别人的伤疤,实在是非常抱歉的事。但这也是没法补救,除非我真去读书养气,一共廿年,被人们骗得老死牖下;或者自己甘心倒掉;或者遭了阴谋。即如上文虽然说明了他们是亲戚并不是我说的话,但因为列举的名词太多了,“同乡”两字,也足以招人“生气”,只要看自己愤然于“流言”中的“某籍”两字,就可想而知。照此看来,这一回的说“叭儿狗”(21)(《莽原半月刊》第一期),怕又有人猜想我是指着他自己,在那里“悻悻”了。其实我不过是泛论,说社会上有神似这个东西的人,因此多说些它的主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本以为这足见我是泛论了,名人们现在那里还有肯跟太监的呢,但是有些人怕仍要忽略了这一层,各各认定了其中的主人之一,而以“叭儿狗”自命。时势实在艰难,我似乎只有专讲上帝,才可以免于危险,而这事又非我所长。但是,倘使所有的只是暴戾之气,还是让它尽量发出来罢,“一群悻悻的狗”,在后面也好,在对面也好。我也知道将什么之气都放在心里,脸上笔下却全都“笑吟吟”,是极其好看的;可是掘不得,小小的挖一个洞,便什么之气都出来了。但其实这倒是真面目。
第二种罪案是“近一些的一个例”,陈教授曾“泛论图书馆的重要”,“说孤桐先生在他未下台以前发表的两篇文章里,这一层‘他似乎没看到’。”我却轻轻地改为“听说孤桐先生倒是想到了这一节,曾经发表过文章,然而下台了,很可惜”了。而且还问道:“你看见吗,那刀笔吏(22)的笔尖?”“刀笔吏”是不会有漏洞的,我却与陈教授的原文不合,所以成了罪案,或者也就不成其为“刀笔吏”了罢。《现代评论》早已不见,全文无从查考,现在就据这一回的话,敬谨改正,为“据说孤桐先生在未下台以前发表的文章里竟也没想到;现在又下了台,目前无法补救了,很可惜”罢。这里附带地声明,我的文字中,大概是用别人的原文用引号,举大意用“据说”,述听来的类似“流言”的用“听说”,和《晨报》大将文例不相同。
第三种罪案是关于我说“北大教授兼京师图书馆副馆长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的事,据说已告了一年的假,假期内不支薪,副馆长的月薪又不过二百五十元。别一张《晨副》上又有本人的声明,话也差不多,不过说月薪确有五百元,只是他“只拿二百五十元”,其余的“捐予图书馆购买某种书籍”了。此外还给我许多忠告,这使我非常感谢,但愿意奉还“文士”的称号(23),我是不属于这一类的。只是我以为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