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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发薪”
京,拿得出“正身”来。

    翻开我的简单日记一查,我今年已经收了四回俸钱了:第一次三元;第二次六元;第三次八十二元五角,即二成五,端午节的夜里收到的;第四次三成,九十九元,就是这一次。再算欠我的薪水,是大约还有九千二百四十元,七月份还不算。

    我觉得已是一个精神上的财主;只可惜这“精神文明”是不很可靠的,刘百昭就来动摇过。将来遇见善于理财的人,怕还要设立一个“欠薪整理会”,里面坐着几个人物,外面挂着一块招牌,使凡有欠薪的人们都到那里去接洽。几天或几月之后,人不见了,接着连招牌也不见了;于是精神上的财主就变了物质上的穷人了。

    但现在却还的确收了九十九元,对于生活又较为放心,趁闲空来发一点议论再说。

    七月二十一日。

    <hr />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八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十五期。

    (2)C君即齐寿山。“做点小工作”,指翻译。

    (3)檀越梵文音译,意为施主。

    (4)方玄绰作者一九二二年所作短篇小说《端午节》(后收入)中的人物,并非真有其人;但小说描写的是当时实际情况的一斑。

    (5)“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语出《文选·古诗十九首》:“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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