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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读鲁迅杂感
    大约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读鲁迅了。这绝不是也绝不敢自夸早慧,也绝不是绝不敢想借此冲淡一下那些quot;德高望重quot;的革命作家涂抹在我脸上的反革命油彩,那时的读鲁迅的书,实在是因为脚上生了一个毒疮无法下地行走只能困顿在炕头上,而炕头上恰好有一本我的正在念中学的大哥扔在那里的鲁迅作品选集。当时我的兴趣是阅读连环画,而这选集,除了封面上有作者一个坚硬的侧面头像之外,别无一点图画,连装饰的花边条纹都没有。墙上倒是颠倒贴着一些绘有图画的报纸,但早已看得烂熟了,于是在万般无奈之下,坐在炕上,透过后窗,望着河里汹涌的秋水,听着寂寞的浪涛声和更加寂寞的秋风扫落叶的瑟瑟声,我翻开了鲁迅的书,平生第一次。

    不认识的字很多,但似乎也并不妨碍把故事的大概看明白,真正不明白的是那些故事里包含的意思。第一篇就是著名的,现在回忆起那时的感受,模糊的一种恐惧感使我添了许多少年不应该有的绝望。恰好那个时代正是老百姓最饿肚子的时候,连树的皮都被剥光,关于人食人的传闻也有,初次听到有些惊心动魄,听过几次之后,就麻木不仁了。

    印象最深至今难忘的传闻是说西村的庄姓哑巴——手上生着骈指,面貌既蠢且凶——将人肉掺在狗肉里卖。他是以屠狗卖肉为生的,因为是哑人,才得以享有这quot;资本主义quot;的自由。据说几个人在吃他的狗肉冻时,突然吃出了一个完整的脚指甲,青白光滑宛如一片巨大的鱼鳞。那些食了肉的人呕而且吐了,并且立即报告给有关部门知道。据说哑巴随即就被抓了,用麻绳子五花大绑着,绑得很紧,绳子直煞进肉里去。

    这些恰是我读鲁迅不久前的传闻,印象还深刻在脑子里,所以,读罢,那些传闻,立即便栩栩如生,并且自然地成了连环的图画,在脑海里一一展开。其实,那些食了肉的人,在没发现脚指甲前,并没尝出什么异味,甚至都还赞颂着狗肉的鲜美,只是在吃出了指甲后,才呕而且吐了。据说哑巴的原料是丰富的,挂狗头卖人肉。狗多半是离家出走的——家里连人的嚼谷都没有,狗又不愿意陪着人吃草根咽树皮——离家出走后又多以人尸为主食。吃死人的狗大都双眼通红,见了活人也要颈毛耸立、白牙龇出、发出狼般咆哮的。所以,即便是单吃狗肉也是在间接地吃人。哑巴之所以要在狗肉里掺假,很简单的原因就是猎获一匹吃死人吃红了眼的疯狗很费力气甚至还要冒一些生命的危险。狗一旦离家出走,往往就是觉悟的标志,而狗的觉悟直接就是野性的恢复,直接就是一场狗国的寻根运动,而狗国的根轻轻地一寻就进了狼群,于是那些丧家的吃人肉吃红了眼、野而且疯的狗实际上就是狼的亲兄弟,甚至比狼还要可怕。因为它们毕竟被人豢养过,深知人的弱点而又有着被人愚弄利用过的千代冤仇,这样的狗在受到人的袭击时咬起人来决不会牙软。这一切旨在说明,尽管遍野可见野狗,但哑巴依靠着原始的棍棒、绳索和弓箭要猎到一条疯狗也并不容易,但他要从路边的横倒和荒野的饿殍身上剔一些精肉则要比较简便许多。于是就像传说中的熏挂火腿几只猪腿里必有一条狗腿一样,哑巴出卖的一盆狗肉冻里,就可能添加了相当数量的人肉。——写出这样的文字必然地又会让那些恨我入骨的正人君子们恶心、愤怒,让他们仰天长叹:quot;试看今日之中国,究竟是谁家之天下?quot;又会让他们联合起来印刷小报广为散发并往他们认为能够收拾我的部门邮寄而且逼着人家或者求着人家表态,让他们在已经由他们赏赐给我的那些写着quot;文化汉奸quot;、quot;民族败类quot;、quot;流氓quot;、quot;蛀虫quot;字样的大摞帽子上再加上一顶写着我暂时猜不出什么字样的帽子,让他们对我的旧仇上再添上一些新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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