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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读鲁迅杂感
;,傻子恼怒地回答:quot;操你妈!quot;女红卫兵揪住傻子不放,村子里的革委会主任说:quot;他是个傻子!quot;于是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在quot;文革quot;中的一个大雪纷飞之夜,曾替一拨聚集在一起搞革命工作的人们去哑巴家里买过狗肉。天冷得很,雪白得很,路难走得很,有一只孤独的狗在遥远的地方里哀鸣着。我的心中涌起了很多怕,涌起了怕被吃掉的恐惧——这又是在玩深沉了。

    就像一棵树——哪怕是一棵歪脖子树——只要不刨了它的根它就要长大——哪怕是弯弯曲曲的——一样,我这个很败的类也渐渐由少年而青年。那岁月正是鲁迅被当成敲门砖头砸得一道道山门震天价响的时候。那时的书,除了quot;毛选quot;之外,还大量地流行着白皮的、薄薄的鲁迅著作的小册子,价钱是一毛多钱一本。我买了十几本。这十几本小册子标志着我读鲁的第二个阶段。这时候识字多了些,理解能力强了些,读出来的意思自然也多了些。于是就知道了选进小学语文课本的《少年闰土》原是《故乡》的一部分,而且还知道被选进中学课本的《社戏》删去了对京戏的一些大不敬的议论。可见被断章取义连鲁迅也要承受的,我的拙作被那些刀斧手们切割成一块块地悬挂起来招蝇生蛆就没有什么理由值得愤愤不平了。

    这一阶段的读鲁迅是幸福的、妙趣横生的,除了如《故乡》、《社戏》等篇那一唱三叹、委婉曲折的文字令我陶醉之外,更感到惊讶的是里那些又黑又冷的幽默。尤其是那篇,其瑰奇的风格和丰沛的意象,令我浮想联翩,终生受益。截止到今日,记不得读过多少遍,但每次重读都有新鲜感。可见好的作品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就是耐得重读。你明明知道一切,甚至可以背诵,但你还是能在阅读时得到快乐和启迪。一个作家,一辈子能写出一篇这样的作品其实就够了。

    读鲁迅的第三阶段,其时我已经从军艺文学系毕业,头上已经戴上了quot;作家quot;的桂冠,因为一篇《欢乐》,受到了猛烈的抨击,心中有些苦闷且有些廉价的委屈,正好又得了一套精装的《鲁迅全集》,便用了几个月的时间通读了一遍。当然这所谓的quot;通读quot;依然是不彻底的,如他校点的古籍、翻译的作品,粗粗浏览而已,原因嘛,一是看不太懂,二是嫌不好看。这一次读鲁,小有一个果,就是摹仿着他的笔法,写了一篇《猫事荟萃》。写时认为是杂文,却被编辑当成小说发表了。现在回头读读,只是在文章的腔调上有几分像,骨头里的东西,那是永远也学不到的。鲁迅当然是个天才,但也是时代的产物。他如果活到共产党得了天下后,大概也没有好果子吃。

    去年,因为一部和quot;十万元大奖quot;,使我遭到了空前猛烈的袭击。如果我胆小,早就被那些好汉们吓死了。我知道他们搞得根本不是什么文学批评,所以也就没法子进行反批评。我知道他们一个个手眼通天,其中还有那些具有丰富的quot;斗争经验quot;一辈子以整人为业的老前辈给他们出谋划策并充当他们的坚强后盾,我一个小小的写作者哪里会是他们的对手?但我读了鲁迅后感到胆量倍增。鲁迅褒扬的痛打落水狗的精神我没有资格学习,但我有资格学习落水狗的精神。我已经被你们打落水了,但可惜你们没把我打死,我就爬了上来。我的毛里全是水和泥,趁此机会就抖擞几下,借以纪念发表一周年。

    正是:俺本落水一狂犬,遍体鳞伤爬上岸。抖抖尾巴耸耸毛,污泥浊水一大片。各位英雄快来打,打下水去也舒坦。不打俺就走狗去,写小文章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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