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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超越故乡
桥洞还是那个桥洞,但我已不是当年的。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我在中的确运用了童年视。文中的景物都是故乡的童年印象,是变形的、童话化了的,小说的浓厚的童话色彩赖此产。

    八、故乡的人物

    1988年春天的一个上午,我正在高密东北乡的一间仓库里写作时,一个衣衫褴缕的老人走进了我的房。他叫王文义,按辈分我该叫他。我慌忙起身让座、敬。他抽着烟、不高兴地问:quot;听说你把我写到书里去了?quot;我急忙解释,说那是一时的糊涂,现在已经改了,云。老人抽了一支烟,便走。我独坐桌前、沉思良。我的确把这个王文义写进了小说《红高粱》,当然有所改。王文义当过八路,在一次战斗中,耳朵受了伤,他扔掉大枪,捂着头跑回来,大声哭叫着:quot;连长,连长,我的头没有了……quot;连长踢了他一脚,骂道:quot;混蛋,没有头还能说话!你的枪呢?quot;王文义说:quot;扔到壕沟里。quot;连长骂了几句,又冒着弹雨冲上去,把那枝大枪摸回。这件事在故乡是当笑话讲的,王文义也供认不。别人嘲笑他胆小时,他总是。

    我写《红高粱》时,自然地想到了王文义,想到了他的模样、声音、表情,他所经历的那场战斗,也仿佛在我眼。我原想换一个名字,叫王三王四什么的,但一换名字,那些有声有色的画面便不见。可见在某种情况下,名字并不仅仅是个符号,而是一个生命的组成部。

    我从来没感到过素材的匮乏,只要一想到家乡,那些乡亲们便奔涌前来,他们个个精彩,形貌各异,妙趣横生,每个人都有一串故事,每个人都是现成的典型人。我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只写了故乡的边边角角,许多非常文学的人,正站在那儿等待着。故乡之所以会成为我创作的不竭的源泉,是因为随着我年龄、阅历的增长,会不断地重塑故乡的人物、环境。这就意味着一个作家可以在他一生的全部创作中不断地吸收他的童年经验的永不枯竭的资。

    九、故乡的传说

    其实,我想,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听着故事长大的,并且都会变成讲述故事的。作家与一般的故事讲述者的区别是把故事写成文。往往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故事越。这些故事一类是妖魔鬼。一类是奇人奇。对于作家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是故乡最丰厚的馈。故乡的传说和故事,应该属于文化的范畴,这种非典籍文化,正是民族的独特气质和秉赋的摇篮,也是作家个性形成的重要因。马尔克斯如果不是从外祖母嘴里听了那么多的传说,绝对写不出他的惊世之作《百年孤独。之所以被卡洛斯·富恩特斯誉为quot;拉丁美洲的圣经quot;,其主要原因是quot;传说是架通历史与文学的桥梁。

    我的故乡离蒲松龄的故乡三百里,我们那儿妖魔鬼怪的故事也特别发。许多故事与《聊斋》中的故事大同小。我不知道是人们先看了《聊斋》后讲故事,还是先有了这些故事而后有《聊斋。我宁愿先有了鬼怪妖狐而后有《聊斋。我想当年蒲留仙在他的家门口大树下摆着茶水请过往行人讲故事时,我的某一位老乡亲曾饮过他的茶水,并为他提供了故事素。

    我的小说中直写鬼怪的不多,《草鞋窨子》里写了一些,《生蹼的祖先》中写了一。但我必须承认少时听过的鬼怪故事对我产生的深刻影响,它培养了我对大自然的敬畏,它影响了我感受世界的方。童年的我是被恐怖感紧紧攫住。我独自一人站在一片高粱地边上时,听到风把高粱叶子吹得飒飒作响,往往周身发冷,头皮发奓,那些挥舞着叶片的高粱,宛若一群张牙舞爪的生灵,对着我扑过来,于是我便怪叫着逃跑。一条河流,一棵老树,一座坟墓,都能使我感到恐惧,至于究竟怕什么,我自己也解释不清。但我惧怕的只是故乡的自然景物,别的地方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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