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世界作为表象再论 §51
己的感受和营谋。
如果我们现在更仔细点来考察真正歌咏体的本质,而在考察时[只]拿一些优秀的,同时也是体裁纯粹的模范作品,而不是以近于别的诗体,近于传奇的民歌、哀歌、赞美诗、警句诗等等的作品作例子;那么我们就会发现最狭义的歌咏体特有的本质就是下面[这几点]:——充满歌唱者的意识的是意志的主体,亦即他本人的欲求,并且每每是作为解放了的、满足了的欲求[悲伤],不过总是作为感动,作为激情,作为波动的心境。然而在此以外而叉与此同时,歌唱者由于看到周围的自然景物又意识到自己是无意志的、纯粹的“认识”的主体。于是,这个主体不可动摇的,无限愉快的安宁和还是被约束的,如饥如渴的迫切欲求就成为[鲜明的]对照了。感觉到这种对照,这种[静躁]的交替,才真正是整篇歌咏诗所表示的东西,也根本就是构成抒情状态的东西。在这种状态中好比是纯粹认识向我们走过来,要把我们从欲求及其迫促中解脱出来;我们跟着[纯粹认识]走。可是又走不上几步,只在刹那间,欲求对于我们个人目的的怀念又重新夺走了我们宁静的观赏。但是紧接着又有下一个优美的环境,[因为]我们在这环境中又自然而然恢复了无意志的纯粹认识,所以又把我们的欲求骗走了。因此,在歌咏诗和抒情状态中,欲求(对个人目的的兴趣)和对[不期而]自来的环境的纯粹观赏互相混合,至为巧妙。人们想寻求、也想象过两者间的关系。主观的心境,意志的感受把自己的色彩反映在直观看到的环境上,后者对于前者亦复如是。[这就是两者间的关系。]真正的歌咏诗就是刻画这一整个如此混合、如此界划的心灵状态。——为了使这一抽象的分析,对于一个离开任何抽象[作用]老远的心灵状态所作的抽象分析,也可以用例子来说明,人们可以从歌德那些不朽的歌咏诗中随便拿一首为例。而特别明显地符合这一目的的我想只推荐几首[就够了],这几首是:《牧羊人的悲愤》,《欢迎和惜别》,《咏月》,《在湖上》,《秋日感怀》。此外在《奇妙的角声》中还有真正歌咏诗的一些好例子,特别是以“啊,布雷门,现在我必需离开你”这一句开始的那一首。——作为一首诙谐的、对于抒情气质极为中肯的讽刺诗,我认为佛斯的一首歌咏诗值得[一谈];他在该诗中描写一个喝醉了的狱卒从钟楼上摔下来,正在下跌之际他说了一句和那种情况极不吻合,不相干的闲活,因而要算是由无意志的认识说出来的一句事不干己的话,他说:“钟楼上的时针正指着十一点半呢。”——谁和我对于抒情的心境有着同样的见解,他也会承认这种心境实际上就是直观地、诗意地认识在我那篇论文《根据律》里所确立的,也是本书已提到过的那一命题:这命题说认识的主体和欲求的主体两者的同一性可以称为最高意义的奇迹;所以歌咏诗的效果最后还是基于这一命题的真实性。在人们一生的过程中,这两种主体——通俗他说也就是脑和心——总是愈离愈远,人们总是愈益把他的主观感受和他的客观认识拆开。在幼童,两者还是完全浑融的,他不大知道把自己和环境区分开来,他和环境是沆瀣一气的。对于少年人有影响的是一切感知,首先是感觉和情调,感知又和这些混合;如拜仑就很优美的写到这一点:
“我不是在自己[的小我]中生活,
我已成为周围事物的部分;
对于我
一切高山[也]是一个感情。”
正是因此,所以少年人是那么纠缠在事物直观的外表上;正是因此,所以少年人仅仅只适于作抒情诗,并且要到成年人才适于写戏剧。至于老年人,最多只能想象他们是史诗的作家,如奥西安,荷马;因为讲故事适合老年人的性格。
在较客观的文学体裁中,尤其是在长篇小说、史诗和戏剧中,[文艺的]目的,亦即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