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孩子、好学生(1)
儿时,在香山慈幼院幼稚(今称幼儿)园学过二年。那时家住西城,所选的这家幼稚园位于北沟沿地王庙,后来此地改为女三中,后为一六六中,直到改革开放的年代,此地收归文物园林部门,改回地王庙去了。不知能否在旅游创收上有所成绩。
一次幼稚园教跳“皮匠舞”,我的动作老是不对,我很早就知道自己跳不了舞。我相信这是旧社会的封闭馈乏和教育的不完善造成的后果,长期营养缺乏造成了我的许多方面的低能与发育不良。
我小学在北师附小。北师是北京师范学校(中专)的简称,现已不存。当时认为这是一个好学校。邻近的一个煤球厂的工人的孩子名叫小五儿,他几次想考这个小学,硬是不录取,他后来只好去上我们称之为“野孩子”上的西四北大街小学。
北师附小的学生看不起煤球工人的孩子,见了小五儿就唱道:
小五儿,
小六儿,
滴零疙瘩儿炒豆儿。
你一碗儿,
我一碗儿,
气得小五儿干瞪眼儿。
我是在差一个多月不满六岁时上的小学,我瘦弱,胆小,一下子不甚明白学生的角色要求。一年级的两个学期,我的考试成绩都是全班第三名。家长怕我在学校受欺侮,告诉我有事就告诉老师。于是我变成了一个喜欢“告老师”的不受欢迎的孩子。有一次告老师的结果是老师不去过问被我告状的孩子,而是先让我罚站,站在自己的位子上。我不耐烦了,便问老师我何时才能坐下,受到教师的呵斥,最后总还是坐下了,但我认为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教训。记住:过多告状的结果很可能不是整了被告,而是使自己烦人,讨嫌。“老板”喜欢的永远是替他分忧的人而不是给他找事儿的人。
二年级时我渐渐显出了“好学生”的特点,我的造句,我的作文,都受到华霞菱老师的激赏。我又极守规矩。有一次全班男生与女生骂起架来,无非也是因为女生爱告男生的状。只有我一个男生不参加战斗,于是几个大个子女生把我搂到怀里,引为同道。不知道这算不算我的耻辱。想起来倒也还有几分甜蜜。
我两次受到华老师的保护性教育,一次我与另一女生在写字课上没有带有关文具。按老师宣布的纪律,我俩应到教室外罚站。女生说王蒙是好学生,我一个人罚站就行了。我大喊同意。结果受到了深刻教育,我永远为之惭愧不已。一次是考试时偷看书本。华老师早已洞察,当时保留了我的面子,事后才进行了深刻教育。华教师对我的恩情我永志不忘。
一次是在先农坛举行全市运动会的开幕式,华老师给我以殊宠,带我去参加,并在路上请我到一家糕点店里喝油茶吃酥皮点心。(这样的经验我写在了《青春万岁》里,就是那个苏君请杨蔷云吃糕点的细节)。但是在运动会开幕式结束后观众挤成了一团,我与老师走散,我挤错了有轨电车,电车卖票的(那时尚无售票员的称谓)大喊“四牌楼,四牌楼”我就上了车,但我家住的是西四牌楼(现名西四,因牌楼已经拆掉),而此车走的是东四牌楼。下车到终点,是北新桥,我从来没有去过的一个地方。我知道走错了,初冬,冷风刺骨,肚内没食,我很紧张。于是我当机立断,唤了一辆洋车(骆驼祥子拉的那种双轮人力车),报出了家的详细地址,车夫为我放下了棉帘保暖,四十分钟后拉到了家门口,母亲正心急如焚,见我回来自然大喜,付了车费,并表扬了我的处理意外事件的应变能力,特事特办的能力。一般情况下我当然不敢自作主张叫车。
从二年级起,我次次考试皆是全班第一。小学三年级有一次作文,题目是《假使》。我乃做新诗一首,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假使我是一只老虎,
我要把富人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