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 婚姻
适的。再说后一个理智的条件,这理论上是在人力之内,实际却常常在人力之外。何以故?是天然会以情欲的形式介入捣乱。具体说是情欲会使人盲目,视不合适的为合适,即通常所谓一见倾心,不容许理智参加,精打细算。有人甚至说,真爱就必须盲目,计算利害就不是真爱。作为叙述事实,这说法大概不错;可是离开理智而纯任情欲,主观的好事会变为坏事,也同样是事实。所以为了婚姻的美满或比较美满,还是应该勉为其难,让理智参加,在一些重要条件方面打打算盘。条件有以下这些。其一最重要,是品格。这是泛泛地由理想方面说;世间自然也有不少远离理想的,那就物以类聚,成为另一回事,这里不谈。品格,卑之无甚高论,是惯于以忠恕对人,其反面是私利第一,不惜害人。显然,如果重视理想,这个条件就必须满足事,不可迁就。其二是体(包括健康情况)貌,直截了当地说,一见不能倾心,或更甚,心中不快,必不合适。其三是思想(如果对关系较大的事都有所见)。常说的志同道合就指这一方面,当然不容忽视,举例说,一个急进,一个保守,且不问谁是谁非,常常争辩不已,一起度日就困难了。其四是性格,或称为脾气。与品格、思想相比,这像是小节,但日久天长,小可以变大,轻可以变重,其甚者就会水火不能相容,所以也要仔细考虑。其五是能力。虽然天之生材不齐,要求不宜过高,可是既要共同生活,就不能不顾及生活的物质条件,这类条件的取得要靠某种能力,所以盘算一下还是应该的。其六是生活习惯。这指更小的小节,如吸烟,晚起,以至小到喜欢吃什么之类,看来无关大体,可是也会成为反目的根源,所以盘算的时候,最好也不放过。以上种种算计,都是立脚于现在而往远处看,这就需要冷静。正在恋情的火热中能够冷静吗?还有个补救的办法,是多听听亲友的。不过听也只能来于冷静,所以成与败,理智还是难于完全作主的。
幸而人碌碌一生,对于经历的许多大事小事,已经惯于接受差不多主义,那么,婚姻之不能十全十美.也就可以不多计较了。但这会引来一个问题,是:既然难得美满,能不能不要这种形式?理论上非不可能,比如仍要恋情,仍要男女居室,而扔掉这样的社会契约,对于种族的延续,也许不至有过大的妨害。还不只是理论,据说国外的新潮青年真有这样干的。但可以推想,如果这样干的成为多数,稳定的男女关系,家庭,以至整个社会,就会有大的变化,也必会引来许多使人头疼的问题。所以,本诸一动不如一静的原则,对于这类关系人生苦乐、社会治乱的大事,如果没有十分把握,还是以走改良主义的路为好。
那就还得要这种形式。之后是有两个实际方面的小间题,这里也谈一谈。一个是成年以后,早结婚好还是晚结婚好。这也不容易一言定案,因为,从满足恋情的要求方面看,至少是无妨早一些;可是从个人的负担(包括家庭负担和育幼负担)和事业前途(主要是学业)方面看,偏早又不如偏晚。具体如何决定,似乎应该兼考虑这两个方面,就事论事。另一个问题是,大举与小举之间,以何者为可取。大举包括两项内容:一项是住所的布置和身上的穿戴,都要追时风,高级,而且应有尽有;另一项是结婚礼仪,要大摆宴席,宾客满堂。小举是这些都可免,至少是降级。我认为还是小举好。理由很多,可以总括为物和心两种。物是可以少耗费,如果当事人本不富裕,那就于少耗费之外,还可以有个大优点,是少着急,少苦恼,心,或说精神方面,所得就更多,消极方面是没有与时风的俗同流合污,积极方面是体现了爱情至上,如传说的梁鸿与孟光那样。
最后说说,与婚姻相反的生活,独身,我们应该怎么看。独身有不同的情况。名副其实的佛教徒并出了家的,目的是用灭情欲的办法而脱离苦海。非佛教徒,也有行成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