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 家庭
果有个和好的家庭,苦痛就可以化重为轻。这种情况使人(尤其是老人、病人》 感到,即使不得已而处于逆境,人间也还是有温暖,这是最大的安慰,纵使只是心理的。因为有这种种大用,所以古往今来,人都视流离为大苦,连旅店宣传,都说宾至如归(家)了。
关于这可以安身立命之家,用历史的眼看,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说一下。一是大好还是小好。昔日偏于大,也大多以大为好。有五世同居,有四世同堂,其内的老年人得意,外人称赞。就真值得称赞吗?这个问题也不简单。家,维持大,要靠一些条件。一是有宜于合的生计环境,比如一家人共同耕种百亩农田,那就合比分多不少便利。另一种是修养方面的能够相互忍让,没有这个,合就成为争吵之源,维持大是很难的。.还有一种是爱好和生活情况的接近,不这样,就会有人觉得吃了亏,有人觉得看不惯,也就难得维持大。事实是时代前行,这样的条件越来越少,所以近百年来急转直下,连农村也由大变小。小就有利无弊吗?也不尽然,因为.如果如上面所说,把家庭看作一种互助的结合,要求真能互助.人数太少就不如人数略多.只说几乎家家都不能免的幼、病、老,昔日的大,可以不多费力就大致解决(奶奶抱孙子,一文不花,是例证之一);现在变小就困难重重。所以,如果住房、忍让等条件具备,比如三代(老二、中二、幼或青一)同居,各尽所能,苦乐与共,生活情况也许比燕子式的,能飞就另筑新巢好一些吧?另一个问题是固定好还是流动好。昔日是偏于固定,也愿意固定。刘邦的老太爷太公的思想意识可以作为代表,儿子发了家,贵为天子,非搬家不可,舍不得乡土,只好建立个新丰县。一般平民也是这样,视离乡背井为大苦。也是时代前行,物与心都在变。据说也是美国带头,人最喜欢搬家,也许年年换住所。我们,都市像是也在急起直追,住城东,一单元二居室,城西有个三居室的,毫不迟疑,搬。这好不好?难说。我的想法,如果动静两可,而且自己有选择的自由,那就还是以少动为好,理由是一,可以省钱省力,二,如果也有吟诵“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机会,远望旧门,近抚旧树,总是人生难得之一境吧?
以上说的都是家庭如何必要的一面,有没有相反的情况?记得明朝公安派文人袁宏道曾说风凉话,是“如衣败絮行荆棘中,步步牵挂”。且不管他说的是否实况,扩大到人人,牵挂的情况自然也会有。这是其中一人想走某一条路,而走就必致对家庭的安定有大妨碍,就这想走某一条路的人说,家庭就成为扯后腿的力量。情况多种;有轻有重。单说重的,看破红尘出家是,毁家纾难是,造反失败祸及全家也是。遇见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看家庭?我的想法,可以用背痛为喻,它痛,引来烦恼,成为负担,但这是变而不是常,评断是非应以常为依据,而这样一来,我们就会确认,纵使有时不免于作痛,背终归是有用而不能须臾离的。最后说说家庭的拆散。拆散的情况也不只一种,如新风有所谓两地分居,或再升级,扫地出门;这里只说经常的一种,离婚。这也是进口货,旧时代女性没有自主权,只有被遗弃而没有离婚。离婚有不同的原因,由年轻人多、年老人少的情况看,可以概括言之,是双方,或一方,觉得继续合则苦多乐少,分则得多失少。这觉得的多少还有程度之差,浅的是不愉快,深的是难忍。浅,深,哪种情况可以离?很难说。勉强说也只能说些近于原则的空话。原则之一是就事论事,或者说,针对不同的人,衡量多方面的得失,然后决定。原则之二是,要慎重,不可轻率,具体些说是,有了离异的念头、,先要忍中求合,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再下决心。原则之三是,不能合的理由要确凿而坚实,以免一误(结婚)再误(离婚)。原则之四是,考虑周密,非离不可之后,要以理智、宽厚、谅解为指针处理子女、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