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O 道术
补充一点原则性的,是不要图小利、近利、己利。这个原则提高,也可能趋向或达到无利,如司马迁之著《史记》,以及其中所记,伯夷、叔齐之流就是这样。语云,取法乎上,仅得乎中;道术上,大不易,“取法”乎上总还是应该的。其三,要不要一以贯之?三教的道术都是一以贯之,如儒家就明白说,“忠恕而已矣气一以贯之是所求明确,并有理论支持,其结果必是不惑。这当然好;只是就一般人说,未免要求太高。退一步是认识明确,不随风倒。不随风倒是有主见,不轻易地见异思迁。但迁还是可以的;有些人,也许主见并不坚实,迁就成为不可免。这里只能提这样一个要求,是迁也罢,不迁也罢,都应该是慎重考虑的结果。其四,像是还有个严重的问题,是,自以为是的道术,是否会并不值得珍视呢?这个问题不好解决,也就难于处理,因为评论某一具体道术的价值,以什么为标准难说,还要照顾某个人的各方面的条件。不得已,我们也就只好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