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 爱好
远,可以舍远取近,只依常识,比如两个人,各方面的条件差不多,而且都有争胜之心,而爱好有别,甲所爱是围棋,乙所爱是打麻将,几乎人人都认为,甲的爱好比乙的爱好高。即以这常识为标准,可以把爱好分为由高到下的四类。第一类最高,是爱好与进德修业有关。举两种为例。一种是爱好古典诗词,有闲钱就买这类书,有闲时间就随着古人吟诵,或“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或“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吟诵久了,熟能生巧,也许进一步,或登高望远,或花间月下,心有所感,也用平平仄仄平的形式写出来。吟,写,未必能换钱,却有大获得,是移心于诗境,这是生活的上而又上,所以可以称为高。另一种是爱好书画,不只搜罗,还自己动手。书,可师法的单纯,可以限于本国的古人;画则可以古今中外。这方面,如果成为癖也大有好处,工作之暇,动笔,不能远追晋二王、清四王而能得其仿佛,损之又损地说,也总可以自怡悦,所以也可以称为高。再说第二类次高的,是与学业无关,但可以消遣闲情。也举两种为例。一种是旧时代的,爱好佳砚,尤其是古砚,于是也就费大力(精力和财力)搜求,宝而藏之。这搜求不为用,是为欣赏,即看着高兴。人生,高兴并不易得,所以能供消遣也就是有了大用。另一种是现代的,爱好照相,买好照相机,学照的技术,有的还置备冲洗工具,自己冲洗,放大。人,似水流年,能够留下一些生活的痕迹,时过境迁,找出来看看,也不无好处,所以这虽然是费力(也是精力和财力)之事,也可以说是很值得。再说第三类不高的,是所爱好与利有关。旧时代,有不少所谓守财奴,爱钱如命,如所描写,就是此类。现代呢,据说有的人集邮,也为赢利,如果竟是这样,那就也应该划入这一类。最后说最下的第四类,是常说的所谓吃喝玩乐,对修身、事业有妨害的。最典型的是赌博、吸毒之类,如果也成为癖,那就必致害了己,兼扰乱了社会。
爱好有高下,用不着说,任何人,只要不能做到毫无爱好,就应该趋高而避下。可惜的是,在这方面,就一般人说,总是趋高较难,趋下较易。比如迷书法与进赌场之间,前者要靠长久的修养,后者就不过是一念之差。高,难,下,易,趋高就不得不勉为其难。但勉为是理想;能否有成,至少一半要决定于实际。这实际,有社会的情况。人,在社会里活动,凭自己的所知、所感,对于社会中的诸多事物,有爱有憎,有取有舍,所取,总是社会里不希有的,这是说,就是个人的爱好,也不能不受社会情况的制约。举实例说,举世都忙于争利,读书成为凤毛麟角,个人爱好成为古典诗词就大难,因为也许就没有机会接触。这就过渡到另一种实际,是个人的生活情况。王献之成为大书法家,推想是来于对书法的爱好,何以会有此爱好?原因,或主要原因,是他有个书法家的父亲,王羲之。;这样,社会情况加个人的生活情况,爱好的选取,个人就丝毫不能为力了吗?也不尽然。理由之一是,至少是在某种情况之下,英雄也未尝不可以造时势。这是通常说的有志者事竟成,志来于个人,可见,即使强调客观,个人终归还有或多或少的活动能力。理由之二是,客观情况也常常会有可此可彼的两歧,比如带着钱走入市场,货架上既有《全唐诗》,又有照相机,买哪一种,即取哪一种爱好,还是可以由自己决定的。所以,为了爱好的趋高避下,我们还是应该勉为其难。勉为之前先要能分辨高下,所以“知”是很重要的。
谈到知,还有个与爱好有关的间题需要考虑一下,那是,有“玩物丧志”一说,究竟对不对?这个问题不简单,因为情况多种多样。首先是所谓志指什么。照通常的理解,是指大志,即成大功、立大业的愿望,有爱好,就会使大志化小甚至灭绝吗?显然还要看是什么爱好。吃喝玩乐,通常看作有害的那些,可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