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 聚散
我们住在一个动的世界里。为什么是动而不是静止?也许静止就等于彻底无?我们不知道。动的本身,或结果,是变。变给人生带来很多问题,其中之一是“聚散”。由变不可免的角度看,聚散是常事,可是(尤其是散)会引起情绪的波动,所以如何对待也就成为一个不小的问题。以己身为本位,聚散有与“人”的,有与“物”的;人重物轻,先说人,后说物。
聚散有范围问题,如参加什么大会,人数少则上千,多则过万,都在一个地点,是聚;一般是三四个小时,宣布散会,各自西东,是散。又如自此地到彼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上车或上船,许多人挤在一起,也是聚;到目的地,下去,各自西东,也是散。这种偶然相遇,聚未必喜,散未必忧的情况,还无限之多,因为不会引来情绪的波动,当然就宜于不提。这是说,范围应该缩小,限于非偶遇的关系,聚则喜,散则忧的。这样的关系,以及聚散的情况,也是多到无限,如何述说呢?
想先泛泛地说说,何以聚则喜,散则忧。本书第二分社会部分开头曾经谈到,人在群体中生活,不能没有别人的帮助。这就可以想见,聚喜、散忧的情绪是由生活需要来。这需要,或者算作举例,可以分为三个等级,或三种性质。一种,可纵称为最基本,是有之则能生、无之则不能生的。还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所由来,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没有这些人就不能有自己之生;另一种是异性配偶,没有他或她就不能传种,也就不能有下代之生。另一种需要是生活诸多方面的帮助。帮助也有范围大小之别,或广义、狭义之别。广义是各种互利,比如早点吃个鸡蛋,这生蛋之鸡是某养鸡专业户所养,鸡蛋是某小贩所运并所卖,吃的人也算是得到与鸡蛋有关的许多人的帮助。显然,所谓帮助不宜于面这样宽。狭义的帮助指与自己有多种近关系的人的帮助,这近关系,可以近到有亲属关系,或血统关系,以及朋友直到同学、同事、邻居之类的关系。显然,没有这些人的帮助,生活就会大难。还有一种需要,或者说是偏于精神的,是消除孤独和寂寞之感。人是社会动物,像有些出家人那样,住茅棚,不与人会面,交谈,以求确能得解脱,是非常难的。所以人通常总是,或“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不言,晨昏林间散步,左近有个什么人,像是也就能得到一些安慰。这帮助虚无缥缈,用处却未必小,因为人总是人,面壁,难免有被人忘却之感,也是苦不堪言的。总之,生,因为处处需要别人,于是日久天长,也就成为人之性,是总愿意同人在一起,离开就不好过。
再说聚散的情况。先说聚。自然也只能概括说说,是喜的程度,由以下三个方面的情况来决定。其一是关系远近,比如远的,一般友人,希望聚的心情是三五分,近的,父母妻子之类,希望聚的心情就会成为十分。自然,这关系远近也包括生活细节的远近,比如夫妻关系,就会近到寝食与共,朋友关系就不同,共寝共食,至多只是间或有之而己。其二是时间久暂。一般说.越是聚的时间长,越难割难舍。聚时间的长短,有常有变,比如夫妻关系,可能白头到老,朋友关系就大多是别多会少.这是常;但个别的,也可能夫妻不能白头到老,朋友反而终生不断来往,这是变。感情经常是渐渐积累起来的,所以连和尚都“不三宿桑下,恐久,生恩爱”,常人自然就更甚,多年相聚,一旦分手,专就习惯说,也会难于适应。其三是感情深浅。显然,感情深,就会“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一日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永诀了。感情深浅与关系远近和时问久暂有密切关系。说密切关系,不说必然关系,因为也可能有例外,如有所谓夫妻反目,甚至法庭相见,而来自偶遇的关系,也可能由于志同道合或情投意合而相见恨晚,甚至一见倾心。以上是泛论,至于某一个人,情况自然会千差万别,如有的人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