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三 聚散
甚至断肠,自然也是不可免,但明聚散之理,心情总会平静些,这就是节制之功。其三,曾聚,散了,经过较长时期,这笔心情帐如何结算才好?我的想法,淡忘不如怀念。为什么?因为这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只要我们还不能不挚爱人生,回首当年,忘掉昔时人总是不对的。
到此,人的聚散算说完了,转而说物的聚散。本诸“伤人乎?不问马”的精神,物不得与人并列,间题就比较简单。与人生活有关的物很多,所以也须缩小范围,说这里所谓物,只指心爱之物。这可以大,如金谷园,可以小,如一粒雨花石,但既然限定心所爱,日常的衣食住等用品就都不能算。心爱之物有个爱字,因而也就与情绪拉上关系,又也就会引来应如何对待的问题。先说说心爱之物,一般指书籍、金石、书画、文玩之类,或下降,兼指财富之类。财富,发家致富,如何评价,问题复杂,这里想只谈书籍、金石、书画之类,即有不少所谓风雅之士为之着迷的。为之着迷,好不好?应该说没有什么不好,尤其书籍,如果买得之后还读,应该说很好。这里着重说聚散,只想指出两点,一是聚可以,不要流于贪。有的人是因爱之甚而流于贪,其结果是一,为求得而无所不为,包括巧取豪夺;二,求而不得就如丧考妣。这就必致害己,或兼害人。所以应该不贪,即得之固然好,不得也无妨.二是聚之后,或天灾,或人祸,或其他种种原因,难免散,最好是能够不流于恋。恋是难割难舍,这就会引来大痛苦。我们读历史,算耳闻,经历所谓事变和运动,算眼见,散,以及因散而肝肠断绝的情况,真是太多了。这就会引来教训,借用李清照《金石录后序》的话说:“然有有必有无,有聚必有散,乃理之常。人亡弓,人得之,又胡足道!”虽然这位易安居士自己并未如此旷达,她的话总是值得因物之散而痛不欲生的人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