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O 身后
用道家的态度,即安之若命,而不怨天尤人。
再谈进取的一类,求名。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正如有了生,兢兢业业活一场,同样没有究极意义。这里谈身后,已经肯定了死前心安的价值,也就可以不必往形而上的闷葫芦里钻,自讨苦吃。不形而上,也就是信任常识,我们都认为,有名比无名好,名大比名小好。名有好坏问题,比如依照历史的评价,岳飞和秦桧都有名,前者好,后者坏。历史时期长,难免变,因而好坏的定评也会成为不定。最突出的例是前不久的孔老二又复位为至圣先师,在这里,我们可以不岔出去,只说所谓名,都是指流芳而不包括遗臭的,那就会想到一种情况,是求名,想到身后的时候就更加急迫。原因有二:一是时间不多了,慢慢积累必须变为抢修;二,想到生命结束,才更珍视流芳千古。流芳,就是不求干古也大不易,要如何努力?古人有立德、立功、立言之说,三种成其一就可以不朽。我们也未尝不可以来个二合一,说求名而得,就要在利人(或说造福社会)的事业方面有较大成就。举古今中外的二人二事为例。司马迁,流芳千古,是因为写了《史记》。华盛顿,也流芳千古,是因为争得独立,还为美国创建了个民主制度。传名后世,也有多靠机遇的,如杨贵妃,是因为长得美,又碰巧有个皇帝爱她。凭机遇而得名更难,所以较稳妥之道还是在立德、立功、立言方面多想想办法。当然,再说一次,所谓身后名,名者,实之宾也,连带他人和社会得到的福利不管有多大,本人的所得,仍只能是膜目前的心情欣慰而已。
还有两个与身后密切相关的问题,葬和遗嘱,也想谈谈。先说葬,昔日相信灵魂不灭,兼为名(阔气、孝等)利(死后享用),都愿意厚葬;只有极少数例外,如西汉杨王孙(主张裸葬,求速朽)之流。这样,以君王为首,富贵人家随着,老百姓是草上之风必堰,浪费就太多了。现在灵魂随着形体灭了,如果厚葬(买墓地,立碑,着华贵衣服,开各种纪念会,等等),就成为只求名而无利。但不会完全躲开利的问题。这是说,为死者多耗费一文钱,就是生者多损失一文钱,根据以上一切问题都是活人的这个原则,把活人可用之物消耗于死人,是不合理的。还有,所谓名,不过是有钱,肯花,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呢,所以应该薄葬,越薄越好,把节省下来的财物、时间、精力等为活人用。至于死后留痕问题,我以为可以因人而异。极少数人,真正流芳千古的,当然会有不少后代人怀念他(或她),那就入墓地,立丰碑,也好,因为后代人需要。至于一般人,名不见经传,功伐不入史册,即使有钱,似乎也不必买墓地,立石碑,因为这样可以为活人减轻多种负担(花钱,占地,直到过路人不得不看一眼,等等),也算为身后做一件好事。近年还有遗体捐赠医院的新办法,据说那就连一文钱也不用花,而且有益于社会,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后来居上,人都应该取法一乎上了。
再说遗嘱,人,纵使高寿,也难免有些未了事,所以,如果来得及,遗嘱以有为好。人的情况万殊,遗嘱应该说些什么,情况也就万殊。但考虑到所求,处理的原则却是单一的,是一切要为有关的生者的利益和方便着想。以应该占重要地位的遗产为例,可以用利取其大、公平照顾为分配的原则,比如数目很大,先提出一部分赞助公共福利事业(建立学校、设奖学金之类),其余分与亲属,以及穷苦友人等,又,分配提前于生对就办理完毕,就可以说是尽善尽美。也是根据一切为生者的原则,有些关系不太大的事也以说清楚为是。如丧事一切从简,遗嘱未说,生者也许就要大办。死后都通知什么人,也最好开列清楚,因为人生一世,忠恕待人,总会有些心心相印的,你不辞而去,他们会放心不下,虽说事不大,也总是小遗憾吧。还有一点,是生者或心太好,或依时风,盖棺论定,会说些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