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杀人抵命
马上提出警告:第一,粮食是国家统购统销物资,个人买卖是违法的。第二,集市上不可能有粮食卖,只有黑市上有,这同样也是违法。第三,军队有明文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得在地方集市抢购粮食、副食品及日用品。要是没有这些规定,我早去买了,孩子们都在挨饿呀。经田雨一提醒,李云龙模模糊糊想起好像有这么条规定,有些踌躇起来。郑秘书来找李云龙汇报工作,见军长正抓耳挠腮想不出辙来。他问清是什么事,脑子一转,主意就来了,一句话就使李云龙茅塞顿开,他说:军长,这条规定只限于现役军人,至于黑市和集市的区别就更不好分了,只有工商部门才有权过问贩卖者出售的商品是否合法,普通老百姓无权也无义务去检查一般商品的合法性,买也就买了,顶多算无知吧,当然,国家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就又当别论了。
李云龙一下子开了窍:对对对,我咋就昏了头?张妈不是老百姓吗?肚子饿了兜里又有几个钱,买点儿吃的,犯了哪家法?这么办,这钱发给张妈了,算工资,人家愿意买粮食是人家的自由,咱管得了吗?郑秘书,你得给我作证,这可不是我违反规定。郑波微微一笑:没问题,我是证人。那我的东西送给别人谁管得着?老子高兴给谁就给谁,是不是?当然,公民之间的相互馈赠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是你的自由嘛。好,你通知段鹏派几个人换上便衣帮张妈背东西,助民劳动嘛,可有一样,张妈买回的东西一斤也不能少,全给背回来,要是碰上个管闲事的……让这小子自己解决吧,擒拿格斗也不能白学,我反正什么也不知道……灾年的粮食本没什么价,说多少钱就是多少,你爱买不买。两干多元买回500多斤玉米面,合每斤4元多。
田雨说:张妈,你也没和人家还还价?就算是灾年,也够贵的。李云龙却很满意,他乐呵呵地说:张妈,别听她的,一点儿都不贵,钱是什么?是纸呀,放在抽屉里吃不得喝不得,粮食可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能救人命的。为这点儿粮食,李云龙和妻子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粮食买回后,李云龙叫人全部运到梁山分队了,自己家一点儿没留。田雨知道梁山分队在李云龙心中的分量,对于丈夫用全部积蓄买粮也表示理解,问题是这两干多元钱不是小数,钱都花了,自己家留下哪怕50斤她也会心满意足的,李云龙又不是不知道,这个家庭也在挨饿呀,就算大人不吃,给孩子们留些粮食总不算过分,这下可好,钱没了,粮食也一颗没见着,李云龙连和妻子商量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好像这件事与田雨无关,这太过分了。当田雨刚刚把这意思很委婉地说出来时,李云龙一听倒蹦了起来,怒气冲冲地说:那是军粮,谁也不能动,动了就是贪污,打仗那会儿,谁敢贪污军粮就没二话,枪毙!我说你咋觉悟越来越低呢?连普通老百姓都不如?田雨感到受到极大的侮辱,她也愤怒地嚷道:用自己的钱买的,怎么就成了军粮?我想给孩子们留一些,怎么就成了贪污了?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呢?李云龙针锋相对地反驳道:你的钱?你会造钱?你造一个给我看看?你的钱哪儿来的?国家发的嘛,国家发的钱用在国家身上,就是天经地义。田雨气得哭笑不得,因为李云龙的思维逻辑极为混乱,甚至胡搅蛮缠,照他的逻辑,田雨等于自己花钱买了贪污犯的帽子。她尽量克制着自己,把声音放得柔和些,耐心地说:老李,咱们别吵架了好吗?咱们大人可以凑合,可孩子们不能挨饿呀,你看小健瘦成那样,他正在长身体呀,还有张妈,她天天还要干活呢。
李云龙毫不通融:孩子们也不能特殊,全国都在挨饿,让孩子们吃点儿苦没关系,不然非成了少爷胚子不行,谁让他们不生在地主老财家?当我李云龙的儿子就得学会吃苦,张妈是自己家人,我没拿她当外人,我说过,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我多少就有她多少,都没有了就都饿着。田雨再也控制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