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我的信仰一、童年及少年时代
,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籍。其实到哪一所大学读书并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图书馆。学问的实质,像天国一样,在于本身,必须出自内心。我们的心就好比一只猴子,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哪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带领它走向那些好果子。我在那个贫瘠的森林中漫游,读达尔文、赫克尔、拉马克,及小说家温斯顿·邱吉尔的《杯盘之内》。此外,我学习打网球踢足球,甚至向那位从夏威夷来的同学学打棒球,虽然我永远不能把它长成曲线。我参加划船队及五英里竞走的径赛队。说句公道话,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自己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青春的心是跃跃欲试的,我张望着所能找到的,贪吃一切可食的,就像一只公园里的松鼠,无论他吃什么都能吸收而且滋朴。那个好思想的心,一经入水,便航行在一望无涯且时有暴风雨的海上。人仰望群星而惊异,而船却在挣扎撞击,在波浪中前后左右摇动。我记得二年级时回家度暑假。父亲请我讲道(这种事我甚至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已做过好多次,因为父亲不喜拘泥传统习惯,而且想让爱饶舌的我出出风头)。我选择了一个讲题:《把圣经当文学来读》。对那些农夫基督徒谈到《圣经》像文学,的确是毫无意义,但这种观念当时在我意识的最前线,于是它就溜出来了。记得我曾说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灭尽亚玛力人及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是进化的,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进而为万国万民的独一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quot;被选quot;的。你该可以想象得到礼拜天晚餐时我父亲的脸色!他可能看出,他已经做了一件错事。他认得一个厦门人,英文很好,却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是一个恶兆,quot;英文好,但却是一个无神论者。quot;因此他很怕我也会走上无神主义的道路。
我很喜欢那所大学却不重视功课。考试那一礼拜,其他学生都在拼命补习,我却到苏州河钓鱼,脑筋里从来没有想到考试会不及格。在中学及大学我都常常是第二名,因为常有死读书的笨蛋,把第一名拿了去。
在这里我必须提到中文课程,因为它在我后来的基督教信仰上,造成了很大的反动。例如,上中文民法课时在书桌底下读张伯伦的《十九世纪的基础》。为什么会有民法一科,我始终无法了解。那位中国老师是一位老秀才,戴着一副大眼镜,体重至少有八十磅。秀才是从来没有学过授课或演讲的。那本民法教科书是一本用大字编印只有一百多页的东西,可以坐下来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们却当它是整学期的教材。因为它被列入课程中,所以我们要强迫捱过。每周那位民法quot;教授quot;读给我们听十至十五行左右,需时约十五分钟,那一小时其他时间,他就不言不动,在他的座位上缩成一团,可能是透过眼镜注视我们,而我们也在沉默中看着他。不幸这是一种我无法通过的表演,内心的一种绝对的空虚是难以自抑的,而我也并不想像佛家禅宗般的入定。这是圣约翰大学中文课的典型。最坏的是即使连着几年中文课程考试不及格,仍可以得到一张圣约翰大学的文凭。事实上,学校并不重视对中国事情的研究,这种现象到一九三○年以后才好转。
刚开始的时候,我对中国历史有兴趣,可是进入圣约翰大学,就突然中止。一心不能事二主,而我爱上英文。我丢开毛笔拿起了自来水笔,甚至我在莱比锡研究的时候,父亲仍常来信说他非常以我的书法为耻。中国书法是一种要用平生努力才能写到完美的艺术,这必须完全投入而亲身去做,而且必是大学之后的一部分教育。心的持续生长与成熟,大部分是仰赖把中学及大学的所学抛弃。以我的情形来说,这种抛弃的过程,是走一条曲线返回中国学术的研究,而且把我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