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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叫我:“捐出去!捐出去!”

    看我捐得多了些,又会心疼,背地里噜噜苏苏,说我对己太节俭。当我下决心要买一台录影机的时候,他怕我后悔,当天便替我搬了回来,又装又教又借录影带,然后收钱,含笑而去,说我对自己慷慨了一次,他很愉快。

    我骂他是一种一生的习惯,并没有存心,那次坐上他的车子,他将我一开开回了童年的老家老巷子,叫我慢慢走一次,又在老里长的门口徘徊,里长不在家,他有些怅然的离去。这个人,我不骂了。

    可是叫他去看林怀民的云门,他不去呢,他宁愿去万华看夜市。这些地方,我也不怪他,因为万华我也爱去,一个又杂又深又活泼的台北。我又想,金庸小说可以看吧,他也不,他看别人的,那种催眠的东西。我也想,我的书不可读,“娃娃看天下”总可读吧,他不,他却看卡通片。

    学校开母姐会,他不是母也不是姐,跟着太太,打扮得整整齐齐去看孩子的老师,竟然还敢说话,请老师少留功课,他不要孩子太用功,只要他们有一个快乐而糊涂的童年。那个可敬的老师,对他居然含笑而尊敬。功课果然留少了,少得适可又合理。

    前几天,圣什么诞节的,姐姐为了给小弟的孩子一个未来的回忆,兴冲冲的抬了一棵树来放在父母家,鬼鬼祟祟的在树下堆满了各人的礼物,全家十几口,每人都有一个秘密在树下。那棵树,披头散发,红绿灯泡一闪又一闪。我一看便生气,尘世艰辛已久,磨人的事已经够多,再来应景,也去买礼物送家人,万万没有这份精神与心力,我很难堪,也真,也做得脸皮够厚,二十二日便逃离了台北,不回去过什么节。走的时候,自圆其说:“心里爱就够了,表面的不做,雪中送炭胜于锦上添花。”小弟回了一句:“你不做,人家怎么知道?”我走了,走到中部乡下去看老厝,没有回来。家里太吵,精神衰弱。

    那个他,却存心要给他一样东西,不为过节。他也坦然,说:“我不要皮鞋,我要皮带,你送,我干脆指定。”

    于是,大街小巷百货公司去找,要一条全台北最漂亮的皮带送给一个微凸的肚子去用,一心一意的去找。

    圣诞节过了,除夕也没有回家,元旦之后在狮头山和三峡,听人讲客家话看寺庙,我没有回家。

    昨天姐姐来电话,说那辆全家人的司机和公车又载了十几口出去吃饭——我们家人喜欢吃饭。在餐厅里来了一个小妹妹卖玫瑰花,那些花,枯了,陪衬的“满天星”小白花朵都成了淡灰色,小女孩穿着国中制服出来卖花,一桌一桌的走,没有人理她——那是一把把枯了的花。

    他不忍,招手唤了过来,笑着买了两束,全家人都在看他,他不大好意思,解释说:“一定卖了好几天了,不然花不会枯,卖不出去血本无归,我们买下,也是安心。”

    这个人,这个当年在成长时被我憎恨的大俗人,在去年还不肯将他列入朋友的他,一点一点进入了我的心,手足之外的敬和爱,那优美却又平平凡凡的品格,使我自己在他的言行里得到了启示和光照。今年,我也不敢讲我能够是他的朋友,因为我自卑——在他和他好妻子的面前。

    我要把这篇文章,送给我的大弟,永风堂陈家二房的长子。大弟,永远不会看我文章的你,你看了这一篇,也是会打瞌睡的,睡觉对健康有益。预祝你大年初七,生日快乐。对不起,当年的那一血掌。今生今世,我要对你的一双女儿尽力爱护,算作一种不能补偿的歉,谢谢你,你教了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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