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宝的眼泪--《鹿鼎记》赏析(2)
韦春芳大是得意,道:“怎么没有?那个西藏喇嘛,上床前一定要念经,一面念经,眼珠子就骨溜溜的瞧着我。你一双眼睛贼忒嘻嘻的,真像那个喇嘛!”
——选自第五十回《鹗立云端原矫矫,鸿飞天外又冥冥》
一、小宝的眼泪
1969年10月至1972年9月连载于《明报》,将近三年。这是金庸先生最长的一部作品。孔庆东先生在《空山疯语》中提到:“这里蕴涵了对中国社会体制和国民性的深刻批判,其深度或不及《阿Q正传》,而广度则有过之。从文化价值上看,韦小宝是20世纪中国文学里仅次于阿Q的典型形象。”这种评价是十分精当的。或者说,就整部小说来看,它的文学价值绝不比鲁迅的《阿Q正传》逊色。
“精神胜利法”作为一种国民劣根性的代名词,它的基本症状在小说主人公韦小宝身上都能找到最集中的体现。如:自轻自贱,自大自夸,化丑为美,麻木健忘,欺软怕硬,忌讳缺点,把失败幻想成胜利,在精神胜利中逃避失败的痛苦,却不思改变失败的现实。如被别人打的时候,就同阿Q一样,自认为是“儿子打老子”,以此来获得畸形心理的满足等等。这些具体的例子就不列举了。
作为韦小宝来讲,出身于市井烟花柳巷,没有知识,没有文化,也没有武功,专会溜须拍马、投机钻营、见风使舵,却飞黄腾达、官运亨通。甚至取得令知识阶层和市民阶层都为之眼红的成绩——娶了七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而那些所谓的英雄豪杰却无法施展其胸怀抱负,还想依靠他来完成自己的事业。这里,包含了深刻的历史寓意。一方面,小说通过韦小宝的视角,洞察出了宫廷的本质:一个大的豪华的妓院。这里,有着罪恶的交易与最阴险的手腕,还有最淫荡的黑幕。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各式各样的欲望而产生的。人与人之间没有真情可言,只有彼此利益的算计。上自太后、皇帝,下至太监、宫女,与妓院里的老鸨、龟公、妓女的结构关系出现了惊人的相似。这种论点无疑是作者自己对历史的想象与分析的结果。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电视剧本《大明宫词》中,武则天的面首张易之,也有过这样的叙述。这种比喻,是对封建贵族们所谓的崇高、尊严与优越感最强烈的挑战与侮辱。因为,文学和历史的事实上,像韦小宝和张易之此类取得了非凡的成功的人也不是少数。有流氓称帝的,宦官面首专权的,不一而足。更不用说,在社会上靠权谋游刃有余的各色人等。一方面,韦小宝是市民社会中,中国游民最恶劣分子——流氓的典型代表。游民一般包括土匪、流氓、乞丐、娼妓、江湖术士以及兵痞、盐枭、私贩,还有大量的江湖艺人以及江湖侠客、游方僧人,走江湖的说唱艺人和戏曲艺人等等。流氓作为游民中的一类,虽属少数,但他是游民的群体性格、思想、行为的阴暗一面的最集中、最突出的体现者。如果非说游民的群体性格、思想、行为还有光亮一面的话:那么也就是抽象化了的讲信义、重义气、锄弱扶强等。这也是韦小宝身上唯一可以称道的地方。正如,金庸先生在《后记》中写到的:“不过读我小说的人有很多是少年少女,那么应当向这些天真的小朋友们提醒一句: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要照学。”
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是这样描述游民性格的:“游民与匍匐在角色规定下的‘四民’(注:传统社会中的士、农、工、商)不同,他们脱离了主流社会,失去了自己的角色位置。许多游民无妻无子,没有为人夫、为人父的职责,没有宗亲故旧的监督,也就不必顾及面子,更不会有耻辱的感觉。他们是没有根柢,随着时势浮沉游荡的一群;他们没有地位,失去了社会的尊重。因此,他们是反对现存的社会秩序的,也不必考虑角色位置为人们所作的种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