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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文星》(1962—1966 二十七到三十一岁)
资助他。如果萧孟能万一在财政上帮助李敖出书,而不幸出了问题,则又将牵连“《文星》案”,一切将不好处理(李再三强调此点)。

    胡汝森:

    1.我对李敖出书的内容完全不知。

    2.据我的常识判断,李敖出书,可以不必别人资助。萧孟能亦不会资助李敖。10月28日,又有这些对话:胡汝森;萧同兹先生嘱以私人身分将《文星》编委会第七次会议记录一份,附11月份出版书目及内容表,拟出出版书籍初审意见表各一份,托转交段副主任。

    李国瑾中校:谢谢。这种私人方式的联系很好,可以加强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铺,业主要收回拆建大楼,现准备搬往峨嵋街五号,大约在12月份在新址营业。

    李国瑾中校:

    (1)并非夸大地说法,警总自总司令起下至各级官长,对萧老先生均表敬仰,绝不会找他老人家麻烦,所有警总对《文星》的态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萧老先生毅然担负《文星》改组的责任,将来在国民党的历史上,将占重要的一页。

    (3)《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警备及“中央”党部对《文星》改组后的进展,都曾有报告给最高党局,迄未认为达到试办完成的阶段,这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希望以后对书刊的出版,仍多慎重,以免另生枝节。

    (4)关于“保持原有风格”问题,警备已与中四组交换过意见,中四组确曾有过此表示,但希望《文星》所保持者,乃其过往良好风格的一面。

    我当时自谋生路,曾计划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警总抢劫并查禁我这十本书的时候,由李国道中校主持,此人面目可憎、程度低下、口蜜腹剑,又因态度虚伪,跟口中的蜜搭配不上,所以那种蜜,尤其令人作呕。胡汝森所说萧孟能没有资助李敖出书,全是事实,因为事实上,萧孟能当时够朋友得连个李敖在银行开户都不肯介绍(后来还是彭明敏看不过去,仗义介绍的),又何来资助?(胡汝森且以《文星》总编辑身分,被萧孟能派去参加这年11月7日徐高阮。胡秋原举办的声讨李敖大会呢!)至于萧同兹这边“以私人身分”不断把《文星》内部作业向警总交心,实际换得的,却是空忙一场。李国瑾到了10月28日,还说“‘《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还在向“最高当局”“报告”中,可见官方毫无诚意,一定要消灭《文星》而后快的。

    拖到1967年,情况愈来愈不对劲了。这时候的萧同兹,发现他一年多的辛苦努力、一年多的卖老面子、一年多的委曲求全,似乎都无法挽救那既倒之狂澜了。官方的禁网,显然在愈收愈紧,他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拖一天算一天。到了5月25日,有军方的秘密指示出现了。指示人是神秘的代号“端木青先生”,文号是(“56”)治侠字一二一六号函:内容略开是“……军中禁买《文星》书刊……检扣呈部凭处。……”这是许多讯号中的一个讯号,“春江水暖鸭先知”,当局正式出面动手,为期已不远了。

    萧同兹把他的困境,托密友转告了张群和黄少谷,并透露了有结束《文星》的意思。密友转来了张群的七点意见和黄少谷的六点情报:

    张:

    一、同兹对党的功绩与忠贞,大家都了解,不是胡秋原或其他人等所能抹杀的。

    二、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但要了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就怕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

    三、《文星》负债如许,万一如此,同兹如何下台,所以必得维持下去。

    四、要使《文星》维持下去,孟能必须彻底离开,即令不许会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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