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二进宫”(1981—1982 四十六岁)
不动,少做梦吧!”——对这样一个轻刑犯如此对待,除了政治性原因,还有什么呢?1918年,罗素坐了四个半月的牢,“上面”交代要特别关在“第一区”,让他一个人住,少观察别人,1981年,历史在我身上重演。什么1918,1918没有过去,1981就是1918啊!
这个所关了三千三百人,但警察编阶的管理员只有一百六十一人,分班轮值,每班八十人,连同办行政的,总额在二百四十人以上。这些人,照中国传统说法,叫“狱吏”,汉朝周勃下狱后,感慨:“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我曾经做百万大军的总司令,但不知道狱吏竟是这样威风!)狱吏威风是符合中国传统的。传统的“狱吏”中,所谓“禁子牢头”,就是现在这些穿警察衣服的“法警”。法警只在法院内和监狱内行走,一出门就“脱掉这张皮”,因为怕跟真的警察混淆,在外面碰到情况,引起尴尬场面:——有些情况警察要处理,而他们又非警察,自然尴尬。不过也有例外。当年法院为了配合国民党文化特务徐复观告我,突然派出一毛四的法警来抓我,我笑着问这一毛四:“你们抓人,不通知管区警察吗?”此公极有幽默感,他说:“我们‘司法独立’,不要通知了!”——好个“司法独立”!这些“法警”多为欺善怕恶之徒,在他们眼中,李敖虽动笔不动刀,但与流氓无异,十足一恶也,因此怕我。
看守所虽然关了三千三百人,但专任医师只一人,专任护士只一人。平均每天医生要给四百人看病,固然困难,但一个也不看,也就离奇。专任医师即卫生课长金亚平,他要办行政工作,所以看病就推给王护士,王护士也少看,就推给药剂生和有医疗经验的人犯。例如逮到一个因堕胎判罪的妇产科医生黄仁温,就叫他看所有内科外科,以及所有的疑难杂症;逮到另一个因堕胎判罪的妇产科医生晁煌,也照样如法炮制。这种大全科医生每天看,平均看四百人的病,当然是胡看一通,敷衍了事。至于牙病倒是另有牙医,只有每星期一来一次,敷衍几十人后,算是看了,所以理论上,人犯牙疼必须选好时候,牙齿如不识相,乱在星期一以外的时间疼,那可活该(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时候,军医冯胖子也是不看病,由台独人犯陈中统做大全科医师代看,冯胖子在旁边看武侠。牙医是警总医务室的工友,因为见多识广,也就每周跑来自告奋勇一次。不过此公只会拔牙,不会补牙,我的一些牙齿都为警总所不齿,故都未能保住,所以我对警总无法咬牙切齿了)。
看守所每次看病的场面,是惊人的。大全科医生进到舍房来,在管理员巢边一坐,就以平均两分钟看一人的高速看了病。人犯在通道上蹲成一行,然后逐一蹲着前进,在大全科医生膝前通过,就算完事大吉。感冒来的时候极容易传染,所以打针场面更是惊人,不管多少人,只用一根针管一根针,也不消毒就插入药瓶吸药,然后人犯一排排屁股先准备好,就逐一注射下去,我有一篇文章——《只换屁股不换针》,专写这种今古奇观。
福利社营利是禁子牢头正式薪金、奖金以外的另一大财源,所以它的活动是洋洋大观的。福利社营利的基础,是跟管理上的“坚壁清野”直接有关,因为管理上“坚壁清野”,所以人犯的物资来源大受限制,自然就不得不接受福利社的专卖和垄断。例如,福利社要专卖和垄断罐头、糖果、糕饼了,于是接见室就拒收人犯亲友送进来的罐头、糖果、糕饼,但按“羁押法施行细则”第八十五条规定,明明依法可送人罐头、糖果、糕饼,看守所岂不公然违法吗?谁说不是呢?可是违了又怎么样?
按说水果总不能拒收了吧?是不能拒收,但可以刁难得你无法再送。葡萄吗?不行!葡萄会使人犯遣私酒,请拿回去!橘子吗?可以,但请你一个个把皮先剥开,我们才给你登记,因为橘子中间有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