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笔伐(1982—1992 四十七到五十七岁)
以康宁祥系大将张德铭控南榕讼案为借口,捕之以去。南榕被捕的第二天(1986年6月3日),国民党《中央日报》以“郑南榕落网”的大标题,广事宣传,俨然把他当做江洋大盗。清朝末年,江亢虎起而抗暴,清朝政府骂他洪水猛兽,江亢虎说,我姓江,江者,洪水也;我名亢虎,亢虎者,猛兽也。说我洪水猛兽,我真高兴呢!如今郑南榕以江洋大盗落网,乍看不伦,实乃神似。郑南榕办《自由时代系列》杂志、发起“五一九绿色行动”、加入并推动“台湾民主党”,最后又策划“百万人签名运动”,在思想界与政治圈中不断兴风作浪,说他是此道中的江洋大盗,不亦宜乎?南榕下狱后,我亲自送十万元到他家里,给他母亲;另约南榕太太叶菊兰和邱谦城(杂志社业务负责人)到我家,面致五十万元,告诉他们:杂志赔了钱,本来与南榕讲好各赔一半的,现在由我全赔,不要南榕赔了。叶菊兰谦辞,我强她收下。南榕出狱以后,1987年2月5比他由曾心仪访问,刊出访问记。曾心仪问他:“李敖与你的私交,大家都很了解。在你的这个案子里,很特别的,我们看到李敖对你的关心是对别人从来没有的。从你被收押起,他就为你做了很多事:你的感受怎么样?”南榕答道:“李敖跟我私交非常深,我们的交往已经不是普通朋友的交往。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和李敖的君子之交是厚如蜜、浓如蜜。他会对我这样超乎他平常对朋友的行为规范,平常朋友被抓了,他不会出庭、打点等等,他用写文章来支援;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和我的交情不太一样。他会对我这样,是因为看得起我办杂志有格。他对其他的朋友只会做到某一个程度。”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到南榕同我的交情。在访问中,南榕又提到我批评台湾人的文章。他说:“李敖常常发表政治方面的意见,他刺伤了他现有的听众。他现有的听众大部分都只见过台湾岛。行文用字是一回事,但是你要看李敖在政治上的行动,他也没有放弃台湾,也没有和国民党妥协要国民党让他去美国那么大的国家。他在这里批评、批评、批评,就是他喜欢这个地方的人,就是希望这边的人他妈的比较有格调一点。”从这些话里,可以看到南榕清楚知道我对台湾的感情。
本来办杂志是争取言论自由、鼓吹人权民主的,但是南榕愈办愈把重点转移了,我是不赞成台独的,于是两人便逐渐疏远了。1989年3月6日早上,他电邀我为杂志五周年写几句话,我写了《言论自由还是第一优先》一文,以“逆耳之言,以博老友们的一脸苦笑”。那次电话通了四十分钟,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电话中我反复举证,告诉他台独是一种梦幻,“我们要牺牲,但是不要为梦幻的理想牺牲”。从此以后,南榕的声音,对我已是绝响了。一个月后,南榕以自焚殉道。
那年南榕坐牢之日,我由叶菊兰、邱谦城陪同,和小屯一起去看他,南榕的小女儿竹梅也一起去了,眉宇之间,似有无限深沉与哀怨。竹梅十岁时写诗说:“爸爸像太阳一样,如果太阳不见了,我会哭,我会叫,但还是叫不回太阳。”——对小女儿而言,南榕是太阳;但对好朋友说来,南榕是孤星。正因为是孤星,所以他不屑加入民进党。南榕自焚殉道后,民进党趁机拥死人为筹码,奉他为“灵魂党员”。殊不知南榕不屑入这种党,正因为这种党的政客没有“灵魂”,他们唐突死者,无耻至此,南榕、南榕,真死不瞑目了。
南榕死后,一个说法是包围杂志社的警察们谋杀了他,这种郑南榕非自焚论,在“立法院”,由尤清、朱高正带头,就非自焚论展开政治秀,以是否有他杀的可能性,大作文章:陈水扁太太吴淑珍也依据陈永兴、黄华的话,同此炒作。而台南地区,也有四十名民进党员借口“国民党活活烧死郑南榕”,大举游行。——台北方面是打死后焚尸灭迹的,台南方面却是进一步活活烧死了,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