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三叠纪
牢门一入,只见三叠情人再见,生死永诀
我被捕后,一直关在台北博爱路警备总部保安处的第五房,关了近一年。第五房不见天日,全靠每天二十四小时的灯光与通风维持。在这房中,我曾被疲劳审问和刑求。刑求中的一个重要关键是要我承认我是quot;台湾本部quot;五委员之一、是台独五巨头之一。事实上,我对这难题毫无所知,所以无从承认起。纠缠了十几天,我感到既然台独分子和官方情报咬定我是台独五巨头之一,我不遥为配合,恐怕不得了结。于是心生一计,说我对谢聪敏开过加入的玩笑。我心里想:这样既可有加入之事,又可因玩笑减轻。听了我自承开玩笑加人的说辞,联合小组的调查局代表刘科长(刘昭祥,此人学问高出一般特务甚多)还用文言文反问我一句:quot;奈何以玩笑出之?quot;我笑笑而已。后来冤狱定案了,刘科长来跟我小聊,我说:quot;我实在不是什么五委员之一,可是先抓进来的人口供先入为主,我后来居下,就会吃亏。俗话说贼咬一口烂三分,因为办案人员照例从贼的逻辑,认为做贼的,不咬别人却单单咬你,可见你一定有问题、你一定也不是好东西,纵查无实据,然事出有因,你也要一并移送。正因为有此天经地义,所以一个人,一旦被贼所咬,便没那么容易脱身,被咬之处,用具体写法,便有三分之烂了。纵使有朝一日,冤情得雪,但是创伤难愈,往往是一辈子的事。如今案子已定,说什么都太迟了,只希望你们下次抓人时,务必先抓我,因为先被抓的可以占便宜,别人必须配合他的口供,他却可以撒豆成兵-千万别优待我,千万请先抓我!quot;我这种戏谚性的说法,其实也是真话。古话说:quot;天道无亲,常与善人。quot;对国民党情治人员说来,这话应改为quot;办案无亲,常与咬人之人quot;。肯咬人的人,最容易取得这些牛头马面的信任,这些人quot;毁quot;人不倦、闻过(别人的过)则喜、老K点囚、多多益善,凡此种种,无不靠咬以张之。咬之为用,真大矣哉!
我出狱后多年,一天武忠森律师和刘科长来看我,刘科长已退休了,讲话恢复了人性,他说:quot;你的案子我们后来查出是冤枉你了,于是我们专案小组签报上级,建议政治解决、放你出来,可是上级很反常,竟不采纳我们专案小组的建议,直到今天还弄不清为什么上级不放你。quot;刘科长的话,应属可信,因为在刘科长之前,我在西门町碰到警总的魏宜智组长,他也透露过专案小组的建议,他也奇怪上级为什么不肯放李敖出来。我想,这该是蒋经国他们最错的决策之一,他们终于为我达成了深恨他们的充足理由,我自出狱又复出后,一路追杀蒋家,从蒋介石到蒋经国到蒋孝文、武、勇,乃至一干走狗等,一连二十年犹未停止,可见我有仇报仇的凶悍。--要关老子吗?让依认得阿拉,他妈的你可关错了人了,你们后悔都来不及啦!我在保安处第五房的时候、国特们朝我大吼大叫,说:quot;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quot;其实,他们在吹牛,他们从来没把我看得一清二楚,我的阴险和报复能力绝非蒋氏父子及其走狗们所能看得清楚,我最后能够口诛笔伐,干他们二十年,真是痛快淋漓之至,quot;文化基度山quot;,世上只李敖一人而已。
我这次坐牢,同案一共八人,八人中我只认识谢聪敏和魏廷朝,其他五位李政一、刘辰旦、吴忠信、郭荣文、詹重雄乃是在坐牢后认识的。他们牵扯到所谓台甫美国新闻处、台北美国商业银行爆炸案,其实也是冤狱。判决书下来的时候,写得洋洋洒洒,有人名、有时间、有地点、有炸药、有细节,一切应有尽有,谁还会怀疑案子根本不是这五大元凶干的呢?
可是,事实上,谁也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