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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夫人魅力之大
着贵宾,不仅毫无病容,亦无倦容,何以一下子得了重病?既有重病,经过长途飞行后仍能做长谈?有人说医治五年前的车祸之伤,更显得是托辞,哪有五年之中不即来美医治,五年之后突然如此紧急要求派专机接运来美求医之理?真令人疑云重重。据罗斯福太太说,是皮肤病。(见Eleanor Rooselvelt,This I  Remember,P.282-283)总之,她休息两个月后病全好了。

    一九四三年二月,夫人的病霍然而愈,转往白宫做客,住了十天,风光十足。尤其是在国会演说,慷慨陈词,赢得热烈的掌声,看来很了不起。然而美国女作家狄龙(Mary  E. Dillon)指出,蒋夫人的演说是那一届国会最精彩,不过其精彩处并不在内容,而于其人之娇小妩媚与女人的魅力,以及为中国求援的真诚。(Dillon,Wendell Willkie l892-1944,P.283)宋美龄华府之行结束后,于一九四三年三月一日返抵纽约。第二天就做公开演讲,由威尔基主持,听众有两万多人。当时在美国的胡适也来捧场。胡适的三月二日日记有这样的一段话:

    晚上到Madison Square Carden听蒋夫人的演说,到者约有两万人,同情与热心是有的。但她的演说实在不像样子,不知说些什么?选(《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十五册)

    胡适说宋美龄的演说不像样子,显然也是从内容来评价的。但是她演说的目的是政治,要博取同情与支持。她娇小妩媚的人身、畅快流利的英语,代表在挣扎中抗日的中国,已足令老美动容,更何况日本偷袭珍珠港后,美国人恨日本入骨,举国以打败日本帝国为职志,艰苦抗日的中国能不引起广大美国民众的喝彩么?更无论“同情与热心”矣。因而不管宋美龄说些什么,都会赢得美国人的心声。胡适未免太头巾气了。

    胡适更讨厌宋美龄的虚骄,说:“她一股虚骄之气,使我做恶心。”(《胡适的日记》手稿本,一九四三年三月四日)这种虚骄,广大的美国民众是看不到的,不过比较接近她的人,迟早会发现马脚。她代表苦难的中国来求助,但她豪奢如贵族,诸如包下豪华旅馆的整个第十二层;在白宫住的时候,带着两名护士、两名姓孔的家族(包括孔二小姐在内,罗斯福误呼她“我的小男孩”),每天换丝床单,有时一天要换两次。她来自革命的中国,但她对手下颐指气使,在白宫时常呼唤仆役,使美国官员恶心;当警卫人员提醒她要守时,她竟要求撤换那个警卫。她受过良好的西方教育,但却与蒋介石一样不知民主自由为何物。有一次在白宫餐桌上,罗斯福向她提及头痛的美国矿工罢工问题,问她将如何对待像刘易士(John Lewis)那种工运领袖,她很自然地举起那双美丽的小手,向自己的喉咙一划。罗斯福从桌子那边看到自己的老婆见到这一幕之后,再继续谈话。(Eleanor Roosevelt,This I Remember,P.284)她得意忘形之余,最后也得罪了罗斯福,她在白宫住宿时,忽然心血来潮,向罗斯福说,当她离开时,他不必起身。罗斯福很温和地回答说:“我亲爱的孩子,即使我想,也站不起来啊?选”(见FDR  Memoirs,P.344)她竟忘了美国总统早已半身不遂。在记者招待会上,有记者善意地问她,美国要如何把援助送到中国,她把这个问题抛给罗斯福;当罗斯福说将以上帝允许我们的速度运去,她接口说:“上帝帮助自助的人们。”(The Lor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语带讽刺,把罗斯福的脸都搞红了,不知是羞还是怒。罗斯福的财政部长摩根索(Henry Morgenthau?熏Jr.)向他的部下说,总统恨不得要她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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