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思想冰河文化沙漠
之前,作家柏杨因刊登大力水手漫画,被指为讥刺蒋氏父子而入黑牢。柏杨原是蒋经国文学侍从之臣,根本无意逆蒋氏父子之鳞,而李敖则是存心对着干的。可见在蒋氏父子眼里,无意也好,有心也罢,只要冒犯了圣颜,就得由特务来收拾,打入黑狱,滥施刑罚来以儆效尤。
由此可见,《文星》虽由老国民党员萧同兹来接管,仍然不行,亦就不足为异了,因为赶尽就要杀绝。有人以为雷震若仅书生论政,不去组党,不会出事,亦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胡虚一已举证说明,组党之前,蒋介石就想以高价收买《自由中国》,然被雷震所拒,已触蒋氏之怒(胡虚一《雷震与蒋介石交恶述源》,载《清算蒋介石》,页二七七至二八四),所以不组党还是会被封。《自由中国》反对蒋违宪连任,就会被消灭。组党不过是冒犯之一,任何冒犯都会导致同样的命运。
蒋介石从一九五O年三月一日复职起,到一九七五年四月五日死亡止,前后二十五年之间,他的总统身份,都是非法的。即使蒋介石以强势在一九五O年三月一日复职后,非法总统干到一九六O年,还是出了大问题,因为“中华民国宪法”第四十七条明定:“总统副总统之任期为六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可见纵使一九六O年以前干的都合宪法,一九六O年到了,既满了两个六年,也不能再超过“连任一次”的限制,也得下台。但一九六O年将届,蒋介石再变花样,以使国大代表加薪到和立委相同等贿选手段,由非法的国民大会通过了修改动员戡乱时期临时修款案,竟通过“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副总统得连选连任,不受宪法第四十七条连任一次之限制”。一九六O年三月十一日,蒋介石公布了这一条款,十天以后(三月二十一日),他就凭这一条款再干上第三任“总统”,以后如法炮制,至死方休了。
在蒋介石一连二十五年的非法总统过程里,一九六O年的一次,是个重要关口,因为这次违宪,比复职那次违宪还明确,照台湾“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根本没有第三任,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包括胡适、张君劢等海内外有识之士,十目所视、十指所指,都不赞成蒋介石再连任,所以蒋介石悍然违宪,必须要费一阵手脚。蒋介石在头一年(一九五九年)召见钱穆,问以“此次选举,汝是否有反对我连任之意”,就是全盘手脚中的一个小动作。钱穆在蒋介石追问下,挺不起腰杆,否认此事。蒋介石“随即起身向书架取书”,要用书证明钱穆的否认不可靠。钱穆当时即连忙说:“总统勿再检此书,应是我民国三十九年初到香港时所写向政府进忠告,并非为选举总统事而发。”当年钱穆的文章题为《反攻大陆声中向国民政府进一忠告》,登在一九五O年四月二十日香港《民主评论》第一卷第二十期。统观全文,钱穆谈到的,纵全做反对连任解,也不过希望蒋介石功成身退而已。但是蒋氏猜忌之心,居然会在近十年后突然迂回而至,来兴问罪之师。当然,钱穆对蒋介石功成身退的希望,原是一种马屁,第一次假定在抗战胜利后,第二次假定在反攻大陆后,后者尤属一种天方夜谭。但是,纵属假定,蒋介石也是不高兴的,他的素性是大权在握、至死方休的,你叫他“适可而止,急流勇退”,他就会给你颜色看。所以,一九五九年九月召见那一次,钱穆虽以逊谢之态,一再解释,但蒋介石“屡颔首,不做一辞”。最后,虽“已届午刻”,却连一顿饭都不赏钱穆吃。这种小动作,看破以后,都是有文章的。
蒋介石撤退到台湾,不能说不痛定思痛,然而他的“痛定” 是并非民主不够,而是独裁不足,张群先意承旨,早于一九五一年一月十六日在总统府大礼堂召开的行政院设计委员会上,公然指出宪法必须修改,陈诚还补充说,“当年结束训政与制订现行宪法因受党外影响”,回到大陆后可研究仍采用训政。最后决定“权在总裁”,做最后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