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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在警局自杀?(2)
,言论以后有没有自由在所不问。所以,不但是言论方面,很多人民的权利也是这样子啊,你要不要争取你的权利?

    今年5月27号报纸,台湾有一个八十岁老头子进行抗议活动,在士林公所前面“上班”十个月啊,怀疑课税不公。你课税不公我就去跟你闹,反正哪个机关跟他不和,给他闹到哪个机关。你把老子怎样?老子八十岁了,我干的事情也不是革命,也不是造反,只是争取这些基本的权利而已。精神可嘉,看到没有?

    所以,我认为很多权利在合法的范围里面还是可以争取的,不是不能争取的,争取成功以后,对政府也是一件好事。政府发现有些衙门,他们乱搞,他们胡搞,幸亏有这些人出来锲而不舍地争取这些权利,替法律说话。法律本身也不会说话的,要人民努力争取它,使法律这个美梦成真,这才是好的人民,好的政府啊。所以,我认为这种争取是应该的,不是动辄说“你革命好了”,不是这样子的。

    用政府所允许的规则,跟政府对干,我认为是好的。因为表面上是政府,实际上是政府中的一些官吏,一些公务员,可能做了很多错的事,这些错事需要这些人出来闹。所以,我认为我的女儿李文博士,这样子做法是对的。我叫她去告北京的美国大使馆,叫她去写信给北京市的市长。她已经写了两封信,要求北京市长要注意市民的安全。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情。我赞成在这个范围以内大家去闹一闹,我觉得是好的。要革命吗?留给李敖这批人吧,别人不要再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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