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不知道
摔下去。常常凌晨四五点起来赶早班车,深夜的时候抵达又一个荒僻的地点。不记得经过多少个只能一期一会的村落和小镇。我只知道,我非常寂寞。
他没有回信给她。他突然觉得自己也许应该有个女人了。很疲倦。是清晰的感觉。写信给素行,让她来北京。素行是少年同学,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广州做It,是洁净收敛的女子。认识他20年,等了他10年。是相信耐心最终会有回报吧。而他终于是在这个冬天松了口。
现在想来,又有什么是必须要坚持的呢。他不知道。或者这33年的坚持,原本也就是借口,只是因为自己对爱的胆小懦弱。虽然在别人的眼中,这样优秀的男人不结婚,肯定是因为对爱太过理想主义。只有他自己明白,一切都并非如此。
只是他突然感觉非常疲倦。
素行一到北京就完全介入他的生活。给房间换了窗帘桌布,铺了木地板。晚上下班回到家里,有热汤热饭,餐桌上用瓶子插着大束深蓝雏菊。身边有了柔软温暖触手可及的肉体。爱到最后是不是彼此适用就够了呢?
他只是从不带她见他的朋友和同事,不让别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好像这是最后一种坚持。好像自己还没有彻底放弃干净对感情的期许。他对她也没有任何诺言。但她知道,他叫她来,就不会轻易叫她回去。素行与七白。后者的坚忍,肆意和锐利,不是他所想选择的伤害。他非常清楚。任浩树就是这样想好了才会去做的男人。
两三个月的午后,她又突然打电话给他,说她在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咖啡店里。
他下楼,看到外面在下雨,她瑟缩地站在咖啡店门口的墙角处,穿灰绿羊毛开襟衫,里面是蔷薇红的宽身绸裙,光脚穿着一双脏的绣花拖鞋。一大把干燥浓密的黑发在后脑扎着髻,还是乱糟糟的。只是脸上一点妆都没有了。他说,天那么冷你为什么不进去先坐着。她讪讪地笑,我身上连买一杯便宜咖啡的钱也没有。
他带她进去。她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他买了大杯的热咖啡,水果沙拉,还有鸡丝凉面,她兴致勃勃地全部吃完。然后执意地在角落里点了一根烟,偷偷地抽起来。
他看着她,看到她脸颊和鼻梁上的胭脂红斑,皮肤黝黑而粗糙。她说,被高原的阳光晒的。晒得脸都肿了,晚上睡觉就像发烧一样滚烫。我在那里住了近半年。
他不说话,依然看着她。她有些索然,用手搓着裙子,终于抬起脸来说,任,我怀孕了。
我现在非常需要钱,想让你帮我把那套公寓租出去。
他说,好。我帮你找一家可靠的中介公司。如果你现在有急用,我可以先给你一些钱。
她急忙说,不用,不用。我会想办法找到工作,而且孩子也会等大半年之后才出生。
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的父亲呢?
她说,管他干吗。他是我的孩子。
伸出手来摸他的脖子,微笑着,放心了,不是你的孩子。任,听说你现在有女人了,是不是真的。他说,是。是真的。那很好啊,以后我的孩子出生,如果实在养不活,可以送给你们。哈哈哈。真好。她突然又非常高兴,大声地笑,满脸天真的小纹路。
他与她走到地铁站。站在入口处,看着她沿着高高的阶梯走下去。风呼啸而来,把她的裙子吹得膨胀起来。她用手压着,一蹦一跳地下楼,毫无臃肿之态。回过头来,抬着被雨水淋湿的透亮面庞,对他微笑说再见。他相信她会说到做到。某天想好,她就会把孩子抱到他的门口,对他说,任,送给你。
她始终都是快活着的,并且对这个世界毫无要求。如果有过惟一的一个要求。是对他。而他是一个残疾的人,只是这样光耀明亮并且体面地生活着。只有她,穿越他的姿态,在他33年的生命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