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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看书后记
得高跌得重”,分外羞愤。恩怨之间本来是微妙的,很容易就一翻身倒了个过。至于有没有同性恋的暗流,那又是一回事,即有也是双方都不自觉的。

    三○年间诺朵夫等二人写《叛舰喋血记》,叛逆性没有现在时髦,所以替克利斯青掩饰,再三声明他原意只是把布莱手镣脚铐押送回国法办。“手镣脚铐”是傅莱亚提出的处置布莱的办法,但是当然没有建议克利斯青送他回国自投罗网。改为克利斯青的主张,把他改成了个浑小子,脑筋不清楚。

    这本书最大的改动是加上一个虚构的白颜,用他作第一人称,篇幅也是他占得最多,是主角身份,不仅是叙述者。历史小说用虚构的人物作主角,此后又有“永远的琥珀”,但那是公认为低级趣味的,而《叛舰喋血记》在通俗作品中评价很高。自序里说明白颜是根据海五德创造的。海五德为什么不合适,没提,当然是因为他在事变中态度暧昧,理由是年幼没经过事。他十六岁,但是很聪明,后来在塔喜堤住了两年,还编字典。那天的短暂痴呆症似是剧烈的内心斗争,暂时瘫痪了意志。也许是想参加叛变而有顾虑,至少希望置身事外。

    白颜就完全是冤狱,本来是跟布莱走的,不过下去理行李的时候,想抓住机会打倒看守夺枪,所以来迟一步,救生艇已经坐满了人。布莱叫他不要下船,答应回国代为分说。这是借用其他三个人的事,小木匠等三人已经上了小船又被克利斯青唤回。被唤回是没办法,换了迟到的人,布莱多少有点疑心,不会自动答应代为洗刷,而又食言。

    两位作者为了补这漏洞,又加上事变前夕布莱恰巧听见白颜与克利斯青在甲板上谈话,又偏只听见最后一句“那我们一言为定”,事后思量,误以为是约定谋反,因此回国后不履行诺言,将白颜列入叛党内。叛变两章根据在场诸人口述,写得生龙活虎,只有这一段是败笔,异常拙劣牵强。

    我看的是普及本,没有序,所以直到最近看见李察浩的书,船员名单上没有白颜,才知道原来没有这个人。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所有白颜正传的部分都特别沉闷乏味:寡母请吃饭,初见布莱;母子家园玫瑰丛中散步谈心;案发后,布莱一封信气死了美而慧的母亲;出狱回家,形单影只,感慨万千,都看得人昏昏欲睡。

    邦梯号上人才济济,还有个现成的叙述者莫礼逊,许多史料都来自他的札记。他约有三十多岁,在水手中算老兵了,留着长长的黑发。傅莱亚显然信任他,一出事就跟他商量“反叛变”,他根据常识回答:“已经太晚了。”但是他第一个动手帮助船长一行人,向救生艇上投掷器材食物,扛抬食水。那天他的客观冷静大胆,简直像个现代派去的观察者。在法庭上虽然不像海五德有人撑腰,两人都应对得当,判绞获赦。但是在小说家看来,这些人统不合格,必须另外编造一个定做的小纸人,为安全便利起见,长篇大论写他,都是任谁也无法反对的事,例如把海五德年纪加大三岁,到了公认可以谈恋爱的年龄,不致于辜负南海风光,使读者失望。但是就连这场恋爱也无味到极点,足够向当时美国社会各方都打招呼,面面俱到。船员中只有他与塔喜堤女人结婚,而他这样母子相依为命,有没有顾虑到母亲是否赞成,竟一字不提。虽然是土俗婚礼,法律上不生效,也并没有另外结婚,而她也识相,按照电影与通俗小说中土女与东方女性的不成文法,及时死去,免得偕同回国害他为难。他二十年后才有机会回塔喜堤,听见说她早已亡故,遗下他的一个女儿,就是那边走来的一个高大的少妇,抱着孩子。一时百感交集,没认女儿外孙,怕受不了——也避免使有些读者起反感。一段极尽扭捏之致。

    不过是一本过时的美国畅销书,老是锲而不舍的细评起来,迹近无聊。原因是大家都熟悉这题材,把史实搞清楚之后,可以看出这部小说是怎样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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