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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英国
。这个会总是在图书馆里开,全校的人都被约请。没有演说,没有任何仪式,只有茶点,随意的吃。在开这个会的时候,学生才有彼此接谈的机会,老幼男女聚在一处,一边吃茶一边谈话。这才看出来,学生并不少;平日一个人一班,此刻才看到成群的学生。

    假期内,学院里清静极了,只有图书馆还开着,读书的人可也并不甚多。我的《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与《二马》,大部分是在这里写的,因为这里清静啊。那时候,学院是在伦敦城里。四外有好几个火车站,按说必定很乱,可是在学院里并听不到什么声音。图书馆靠街,可是正对着一块空地,有些花木,像个小公园。读完了书,到这个小公园去坐一下,倒也方便。现在,据说这个学院已搬到大学里去,图书馆与课室——一个友人来信这么说——相距很远,所以馆里更清静了。哼,希望多咱有机会再到伦敦去,再在这图书馆里写上两本小说!

    五、写小说

    二十七岁出国。为学英文,所以念小说,可是还没想起来写作。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半年后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从十四岁就不住在家里,此处所谓“想家”实在是想在国内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过去的,想起来便象一些图画,大概那色彩不甚浓厚的根本就想不起来了。这些图画常在心中来往,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使我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的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想拿笔了。

    《老张的哲学》

    但是,在拿笔以前,我总得有些画稿子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上有小说作法这类的书,怎办呢?对中国的小说我读过唐人小说和什么的,对外国小说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东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梦话。后来居上,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管它像样不像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Pick-wickPapers()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这就决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张的哲学》的形式。

    形式是这样决定的;内容呢,在人物与事实上我想起什么就写什么,简直没有个中心;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搁在今天写,实在够写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的叫作“哲学”。哲学!现在我认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个热心的朋友,而不能给人以高明的建议。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作为我判断一切的准则。在一方面,这使我的笔下常常带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见解总是平凡。

    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有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是我不彻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爱憎判断。这种矛盾是出于我个人的性格与环境。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楞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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