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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的黄昏 五 四种大谬误
否则就不能自由地作此行为,也不能对之负责。最后,谁会否认一个想法是有原因的,quot;自我quot;就是想法的原因?……在这三个似乎作为因果关系的保障的quot;内心事实quot;中,第一个且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意志即原因;意识(quot;精神quot;)即原因的观念以及更后面的自我(quot;主体quot;)即原因的观念纯粹是派生的,是在意志确定因果关系为既定事实、经验之后产生的……在此期间我们已经更善于思考了,我们今天不再相信所有这些说法。quot;内心世界quot;充满着幻影虚光,意志便是其中之一。意志不再推动什么,所以也不再说明什么——它仅仅伴随着过程,它也不能缺席。所谓quot;动机quot;是另一个谬误。它纯属意识的表面现象,行为的伴随物;与其说它体现,不如说它掩盖了一个行为的前项。至于自我,它已经变成了寓言、虚构、文字游戏,它完完全全停止了思考、感觉、原望!……结论是什么?根本没有什么精神的原因!这方面的全部所谓经验都见鬼去了!这就是结论!——而我们业已有教养地滥用了所谓quot;经验quot;,于是我们创造了一个作为原因世界、意志世界、精神世界的世界。最古老悠久的心理在这里起作用,它别无所为,对它来说,每个事件都是一个行为,每个行为都是一个意志的结果,世界化身为许多行为者,有个行为者(一个quot;主体quot;)悄悄潜伏在每个事件背后。人从自身投射出他最坚信不疑的三个quot;内心事实quot;,即意志、精神、自我,——他由quot;自我quot;概念才得出quot;存在quot;(Sein)概念,他按照他的形象、按照他的自我即原因的概念来设定quot;物quot;的存在。然后他在物之中始终只是重新找到他塞入其中的东西,这有何奇怪呢?——再说一遍,物本身,物的概念,仅是自我既原因的信念的一个反映罢了……甚至连你们的原子,我的机械论者和物理学家先生们,有多少谬误、多少退化的心理尚残存在你们的原子里!——更不必说quot;物自体quot;,形而上学家们的horrendum pudendu m②了!精神即原因的谬误被冒充为实在!被立为实在的尺度!被称为上帝!

    ①拉丁文:前项

    ②拉丁文:可怕可耻的东西。

    4

    幻想原因的谬误。——从梦谈起:例如,由于远处的一声炮击而产生的感觉,却给这感觉追加一个原因(常常是一整部小型长篇小说,正是这梦者在其中担任主角)。其间感觉以一种回响的方式延续着,它仿佛在等待,直到原因冲动准许它进入前景,——从此不再是偶然的东西,而是quot;意义quot;。炮击在一种因果关系的方式中,在一种时间的表面逆转中出现。后来的动机说明被首先感受到,还伴随着仿佛在电光中一闪而过的成千细节,随后才是炮击……发生了什么?某一状态所造成的想象被误解成了这个状态的原因。——事实上,我们在醒时也这么做。我们大部分通常的感觉——器官活动或受阻时的种种抑制、压力、紧张、爆发,特别是nervus sympathicus①的状态——都激起我们的原因冲动:我们希望有理由处于某某状态——好的状态或坏的状态。只是简单地确认我们处于某某状态的事实,这从来不能使我们感到满足。只有当我们给这一事实提供一种动机说明之时,我们才容忍它,——即意识到它。记忆在这种场合无需我们知道就自动工作,唤来相似的既往状态以及与它们连合并生的因果说明(不是它们的因果联系)。当然,认为观念、伴随着的意识过程是原因,这种信念也是记忆造成的。某种因果说明的习惯由此形成,它实际上阻碍甚至杜绝了原因的研究。

    ①拉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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