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性感标准
和共享这些概念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认为同性恋仅仅是对肛交、口交偏爱是不正确的。同性恋的本质,是把性对象固定在同性别的身体和心灵上,而非将性目标固定在某个器官上。对于弗洛伊德关于同性恋是性欲在肛门阶段的固置这一说法,我们不敢苟同,因为性不可以被仅仅视为一种心理过程,它还包括着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将性的全部看作仅与器官有关,正如金西所指出的,是贫困和无文化的产物。
作为异性恋者,我们不赞成同性恋者对性对象的选择,但是我们坚持把性生活的主要部分看作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人的性对象的选择及追求,及共享生活,而不仅仅把它看成一种生理过程或心理过程。这一观点的基础在于,性生活如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如果硬要蒴其本源,均可找到生理学甚至灵长目动物学上去(参见),而这并不是社会学家的任务。
在西方社会中,区分同性恋群体各种行为特征的两个最主要因素,一个是性别,即某人是男同性恋者还是女同性恋者,前者结伴长期同居的比例就远不如后者;另一个因素是身份公开与否,即某人是公开的同性恋者还是秘密的同性恋者。人们将秘密同性恋者的生活比喻为「壁橱里的生活」,即一种双重身份的生活;公开同性恋身份被喻为「走出壁橱」。那些不公开的同性恋者被公开的同性恋者讥讽为「罐头水果」,又被称为「被压扁的水果」,讽刺他们是被社会规范压扁了的人。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没有一个是西方意义上的「公开的同性恋者」,即使那些在社会上十分活跃甚至知名(所谓知名并非真名而是绰号)的同性恋者,也不愿让家人亲友知道自己的真实倾向。虽然与他们关系亲密的人中,有些会怀疑到他们的真实倾向(少数因同性恋行为被判刑或判处劳教、拘留的人的家属当然能了解到),但他们绝不愿主动让人了解到这一点。问卷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让亲朋好友了解他们,…………兄弟姐妹、同事领导,只有个别人的同事兄弟知道实情。虽然在调查中也遇到过不少例外的情况:有人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对家里说了,并说: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改不了。
在中国社会中,这个秘密有个会泄露出来的时候,那就是到了结婚年龄时--因为健康的男性在中国几乎人人都要结婚,所以不结婚就会引起怀疑。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的已经结了婚,有的正在准备结婚,真正准备终身过独身生活的只是极少数。所有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征得妻子同意的同性恋者,整个调查过程中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事。因此可以断定,同性恋在中国必定是或即将是背着女方(妻子或女友)进行的秘密活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如何看待和处理婚姻关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