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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婚姻及其他
还似乎是女的占上风;不料最后那丈夫便使出杀手锏来了,他狠狠地说:quot;你要是不合意,就给我滚!quot;女的答不出只好痛哭,因为这个家是他的,是他出钱维持的家,你总不能叫他滚。<bdo>http://</bdo>

    女人失去保障,便没有天长地久感觉,趁早得打定主意,于是说要经济独立。但赚钱不免要苦了孩子,故许多国家就提倡托儿所。中国罕有这种事业,于是职业妇女的基础只好建筑在女佣身上,没有可靠的女拥给她依赖,她便决计干不成职业,否则会把家庭弄得乱糟糟的。

    我并不反对女子职业,因为那是必然的趋势,经济困难了,思想解放了,谁还能把她们关在家里?可惜在目前过渡时代,职业妇女都负着双重责任,忍受着双重痛苦。有许多优秀的分子且失嫁,因为她们自然的也是传统的观念中仍有一种被保护希求,因此较她穷的或地位低的男人都不肯嫁,而有地位有金钱的男人又不喜爱职业妇女,他们宁愿找个专心的,以此为职业的,不论她是卖淫抑或卖身给人家做太太的。——自然,职业妇女也可以兼卖淫或兼做人家太太,不过第一时间有问题,两种工作冲突时不免分身乏术,二则精力究竟有限,两头做来总不免有顾此失彼之虞了。

    所以我说有职业出嫁或职业卖淫的妇女存在,普通职业妇女在婚姻或爱情方面总必然是吃亏的。男子的事业成功与恋爱婚姻的成功成正比例,女子却成反比例。因此一般女子只好以职业为填空档生活:没有丈夫时且先从事职业,嫁了丈夫后便不干了,等丈夫不幸遗弃她时再重弹旧调,用此等精神来从事职业,有几项职业配她们去做?

    照目前情形而论,女子方面婚姻与职业往往是冲突的。究竟应该就职业而弃婚姻呢?抑或为婚姻而牺牲职业呢?还是设法使两者并行而不停呢?

    我以为理想的世界,顶好是人人都能不劳而获,直到他的所需满足为止。人的所需各有不同,要吃一碗饭的给他一碗,要吃二碗的给他二碗,便是真平等,初不必定要只能吃一碗者和照样给他二碗不可。所措者世上物资太少,不能使得人人满足,于是或由能力竞争,或用武力抢夺。既得之后,贪心益大,所需之外之物,亦必不肯分给不足之八,于是乎天下乱矣。比较公平的办法,还是各尽其力,各取所需,似乎在理论上说得过去些。但也有力甚微而所需甚多者,假如依了他,似乎使别人不服。但这种自由竞争,任其优胜劣败的主张,我总觉得残忍,否则患肺病的体力弱者又何必给他饮牛奶来?放职业假如必须有的话,宜就各人之所喜,尽各人之所能,而且工作愈轻愈好,报酬愈高愈妙。

    女人假如需要工作,则她先有选择以养男育女为职业之权。假如还不够,则以不妨害她的养男青女为原则,工作轻便,报酬不减。养男育女的报酬应由国家付给,使其不必依赖于男人。假如此文人生了孩子而不愿养育,则由国家雇人代养,让她自由从事别的工作。假如她连生产也不愿,则应该同男人一样做其力所能及的任何工作。

    这时候,婚妇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关系,随各人自由意思,而不必定有法律效用。男人对于孩子可以负责也可以不负责,我总怀疑过分的重视父子关系是不自然的。男人爱女人而推爱于其所生子女,虽也是人情,多数总是由习惯观念促成的。有人说;女人恋前夫,男人爱后妻,这也不过足以证明男人重视性而女人重视儿女罢了。

    以上是理想,下面还得谈谈目前的事实。

    一般知识阶级的职业妇女可不必因婚姻问题不得解决为痛苦,须知你们已能自立,有男人保护与否可不必介意。假如遇到合意的人,自然是结婚;否则又何妨把性和婚姻分开来讲。至于孩子问题,胆小的使避孕,有胆量的不妨坦然承认私生子,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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