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发
烫发
我到上海快五年了,从来不曾烫过头发。当初所以不烫的原因,说起来也很简单,只为自己一向生长在内地,电烫水烫之类从来没有看见过,生怕烫起来怪吓人的,因此迟迟不敢尝试。可是我却不肯在人前示弱,给人家笑话乡气。quot;我可不愿让头发受火刑电刑quot;,我常傲然地把不烫的理由告诉人家。人家也仿佛颇以为这事是quot;难能可贵quot;而 quot;足资矜式quot;似的,便一传十,十传百的传了开去:quot;青是从来不烫发的。quot;这正同某要人生平不纳妾一般,我的不烫发主义也就在亲友间成为美谈。林姑母常常拿我做榜样教训她的女儿道:quot;怎么你又去烫发了?蓬头鬼似的多难看!你瞧像青表姊般齐齐整整的往后而掠起来多清洁,大方得很!quot;美专毕业的柳小姐也常常当着别人称赞我!quot;青真是个懂得自然美的人,不肯随波逐流,卷儿束儿的怪俗气。任那头发软软地披在肩上,又朴素,又优雅。quot;
我获得许多不虞之誉以后,心里真觉得自己有些了不得起来,对人家烫发的鄙夷之唯恐不及。人家受了我的鄙夷,心里虽然不高兴,却也不得不佩服我的能独行其善。女人们最会看人学样,在无头不是飞机式的今日,要找一绺直直的青丝确有踏破铁鞋无寻处之慨。于是我更得意自己的有识见、有胆量、敢作敢为、出众而不同凡俗了。
那绺软软的,直直的,披在肩上的东西多么的使我骄傲呀!我的眉毛扬了起来,仿佛谁都是个见了人家烫发,自己便不敢不烫的可怜虫,而我才是说得出,做得到的好汉。哪个女人可不佩服我的伟大呢?况且那又是很合自然美的,清洁、大方、朴素、优雅、我一头兼而有之,够了够了。但是我身上的衣服,能不能与头发相称,显得整个地调和匀称呢?我颇有些惴惴,也许从前做的衣裳颜色过于鲜明了,不合清洁、大方、朴素、优雅的原则。我可不能让自己的伟大有些缺陷,于是就邀了林姑母及柳小姐帮同出去另挑几件来。颜色要大方,质地要上等,里子镶条都马虎不得。剪好了后她们又伴着我回家,把料子一块块抖开来给贤——我的丈夫——批评,哪块最美,哪块最便宜。谁都希望自己的眼力最好,拣得最上算。贤对此很少兴趣,又不愿得罪任何一个,只得把每块都赞上几句,并且故意把价钱猜得高些。quot;我们的拣手还不错呢!quot;林姑母柳小姐都得意地笑了,贤也回过头来对我笑笑。——那是苦笑,我的心惶惑了。
难道我真要为了这些不虞之誉而牺牲到底吗?——浪费丈夫的金钱,同时也违反自己的愿望。我本来并非真个不烫发的。记得我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天天穿了白反领的大红衫子黑短裙,骑脚踏车上学校去,头发用编手套的钢针烧红来烫得蓬蓬松松的,被风吹散了披得满头满脸,连眼睛都给遮住,要转弯时先得把头向左侧一甩,始能露出半边面孔及一只眼睛来,这种装束在当时是很风行的,我曾这样的拍过一次照相,人家看看都说漂亮,添印两打统送光了,自己只留下一张贴在照相簿上,现在看起来还觉得非常快活得意呢!可是,人家既已替我宣传了!quot;青是从来不烫发的quot;,我就不得不把它赶紧撕下来塞在箱子底里,让这个从前认为光荣,现在变成不光荣了的历史陈迹永远深藏在那里。别人也许从此再不会知道我从前也曾蓬松过发这回事了,我自己也不愿再想起它,虽然在偶而想起时候总抑不住快活得意的感觉。
但是我得克制自己,竭力把这种感觉视为罪恶,处处不可不记住我已是个出众而不同凡俗的人了,爱好摩登乃在所必戒。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统要另定,而且愈新奇愈好,即在小节上亦不可稍忽。虽然麻烦一些,但非如此何足以显高深?即不幸偶而有一些见解与俗众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