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纯粹理性之背驰论
定之条件。此种原因即令视为绝对必然的,亦必为能在时间中见及之原因,因而必须属于现象系列。二、注释反面主张在主张绝对必然之最高原因(此乃吾人所假定为在现象系列中上升时所遇及者)存在之途径中所有之困难,决非与“普泛所谓事物之必然的存在”之纯然概念相联结时所发生之一类困难。故此等困难非本体论的,而必为与现象系列之因果联结有关者,盖对于现象系列应假定一“其自身为不受条件制限者”之条件,因之必为宇宙论的而与经验的法则相关。此必须说明:
原因系列中(在感性世界中者)之追溯绝不能在经验上不受条件制限之条件中终止,以及自世界状态之偶然性(为变化所证明者)而来之宇宙论的论证,并不足以维持其系列之最初的绝对的本源原因之主张。
在此种二律背驰中实呈示一奇异景象。自同一根据在正面主张中由之以推论一本源的存在者之存在,而在反面主张中则由之以推论其不存在,且以同一之严密性推论之。
吾人首先则主张一必然的存在者之存在,盖因全部过去时间包有一切条件之系列,因而亦包括不受条件制限者(即必然的);今则吾人主张并无必然的存在者,其理由正因全部过去时间包有一切条件之系列,盖此一切条件其自身皆为受条件制限者。自同一理由何以所得之结论不同,今说明之如下。前一论证仅注意时间中相互规定之条件系列之绝对的总体,因而到达其不受条件制限者及必然者。反之,后一论证则考虑时间系列中所规定之一切事物之偶然性(以一切事物皆有一“条件自身在其中必须仍被规定为受条件制限者”之时间在其先),自此种观点而言,则一切不受条件制限者及绝对的必然性皆完全消失矣。但在两方之论证方法皆完全与通常之人间理性相合,盖通常之人间理性因屡以两种不同观点考虑其对象,致陷于自相矛盾者也。梅伦(M.de Mairan)以二著名天文学者间所有之争论(亦由选择立场之困难而起者)为足成一特别论文之极可注意之现象。
其一谓月球自转,因月球常向地球之同一方面旋转。其另一人则就此同一理由得反对之结论谓,月球非自转,因月球常向地球之同一方面旋转。就各人观察月球运动时所择之现点而言,则两方之推论皆极正确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