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旧时代的新招牌
一五五三年八月一个星期六的黄昏,他来到日内瓦。他本想搭船到湖对岸去,可是在安息日将近的时候是不开船的,要等到星期一。
第二天是星期日,当地人和陌生人都不许逃避宗教礼拜式,否则便是不端行为。塞维图斯也去教堂了。他被人认出来,遭到逮捕。塞维图斯是西班牙国民,没有被指控违反日内瓦的任何法律。但他在教旨上是自由派,不敬神明,胆敢对三位一体发表异端言论。这种人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才是荒唐哩。罪犯或许可以,但异教者却不行!他不由分说被锁进肮脏潮湿的小洞,钱财及一切个人物品全被没收。两天后,他被带上法庭,要求回答问题单上的三十八个不同问题。
审判延续了两个月零十二天。
最后,他被控有“坚持反对基督教基础的异端邪说”罪。在谈到他的观点时,他的回答使法官暴跳如雷。对这类案件的一般判处,尤其是对外国人,是永远赶出日内瓦城,而塞维图斯的案子却是例外。他被判处活活烧死。
与此同时,法国法庭也重新开庭审理这个逃亡者的案子,与新教徒达成同样结论,判处塞维图斯死刑,并派出司法长官到日内瓦,要求把罪犯交给他带回法国。
要求被回绝了。
加尔文也能执行火刑。
走向刑场的路程确实很艰难,一队牧师跟着这异教者走完最后的旅程,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进行说服。极度的痛苦持续了半个多小时,直到人们出于对可怜牺牲者的同情向火焰里扔出一把刚采集的柴枝为止。对于喜欢这类事情的人来说,这读起来倒是有意思,不过还是略过不谈为好。死刑多一个或少一个,在宗教狂热放肆无忌的年代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是塞维图斯案件不会事过境迁,它的后果实在可怕。业已赤裸裸地表明,那些新教徒虽然口口声声地叫嚷“保留已见的权利”,实际上不过是伪装的天主教徒,心胸狭窄,对待不同己见者象对敌人一样残酷;他们只是等待时机,建立他们自己的恐怖统治。
这个指控是严肃的,不能只耸耸肩膀说“咳,你还能期望什么”便一了百了。
我们有关于这次审判的大量材料,也详细知道外界是怎样看待这次判决的,读起来的确令人痛心。加尔文曾经出于一时的慷慨,倒也建议过不烧死塞维图斯,改为砍头。塞维图斯感谢他的仁慈,却要求另一种解决方法。他要求获释自由。他坚持认为(道理全在他这一方)法庭对他没有裁判权,他只是探求真理的正人君子,因此有权利在大庭广众之下与对手加尔文大夫辩论。
但加尔文不要听这些。
他已经起过誓,这个异教徒一旦落入手中就决不让他活着逃走,他要信守誓言。他要给塞维图斯判罪,就必须得到头号大敌——宗教法庭的合作,但这无关紧要,如果教皇有可以进一步给那个不幸的西班牙人加罪的文件,他甚至也可以与教皇携手。
还有更糟的事情。
塞维图斯临死的那天早上求见加尔文,加尔文便来到又黑又脏的牢房。
此时此刻,他应该大度一点,也要有点人性。
他全都没有。
他站在这个两个小时后就要去见上帝的人的面前,争辩着,唾星四溅,脸色铁青,大发雷霆,却没有一句怜悯仁慈的话,一个字都没有。有的只是恶毒和仇恨:“活该,顽固的流氓。烧死你这该死的!”
这是很多很多年以前的事。
塞维图斯死了。
所有的塑像和纪念碑都不能使他重生。
加尔文死了。
上千卷咒骂他的书也触及不到他那不为人知的坟墓。
狂热的宗教改革者在审判时浑身战栗,生怕亵渎的流氓逃掉;教会的坚定支持者在行刑后赞美欢呼